信用記錄成市民第二身份證 負面記錄保存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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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1日 09:48 新京報 | |||||||||||
個人信用報告包含個人的基本信息、當前借款信息以及特殊信息等 人,無信不立!特別是與“經營信用”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打交道,信用的重要意義不可等閑視之,信用記錄的好壞決定著消費者是否能辦成想辦的事,以及花多大的成本辦成想
中央銀行的職能之一便是“征信”。 征信是依法采集、保存、整理、分析、使用和傳播有關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的行為。為企業和個人客觀提供信用信息的機構就是征信機構。個人信用報告包含個人的基本信息、當前借款信息及特殊信息,主要是破產記錄、與個人經濟生活相關的法院判決等信息。 信用報告內容涉及個人隱私,不是誰想看都可以的,必須經過本人的授權同意。作為個人信用報告的主體,消費者有知情權、異議權、糾錯權和司法救濟權。 大部分負面記錄最多保存7年。因此,即使由于不可控制原因而有了負面信用記錄,這樣的記錄也不會跟著一輩子。 消費者可以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個人對信用報告中的記錄有不同意見的,可以向征信機構提出。 如果證實信用報告中記載的信息是錯誤的,提供信息的商業銀行和征信機構必須對錯誤信息進行修改,如果認為征信機構提供的信用報告提供的信息有誤,損害了個人的利益,向征信機構提出異議后仍不能得到解決的,還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訴,以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