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可提前一年申請續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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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2日 09:43 武漢晚報 | |||||||||
房屋土地70年期滿怎么辦? 業主可提前一年申請續期 本報訊(記者黃峰實習生朱月寧通訊員何孝齊)“買的商品房是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現在正在制定的《物權法》也在討論這一問題,我們擔心將來土地年限一到,政府會不
昨日,市規劃國土局法規處負責人稱,廣大購房者不必為這一問題擔心,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前一年,業主向政府申請續期即可。 據介紹,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在期限屆滿前1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均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近期,正在全國范圍征求意見的《物權法》(草案)對此也作出了規定,即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按照約定支付出讓金;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規定確定”。 這位負責人說,只要商品房業主向政府申請續期,續繳土地出讓金,除非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不會收回土地使用權及地上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