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盜不理賠可退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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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2日 02:50 每日經濟新聞 | |||||||||
徐先生今年8月份購買了一輛新的輕便摩托車,投保了為期一年的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不久前,他的新車被偷走。是否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如不屬于保障范圍、難以理賠的話,是否可以退保?退保手續又該如何辦理?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責任,是被保險人(車主)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
顯然,機動車輛本身的損壞甚至遺失,都不在保障范圍之列。由于徐先生僅投保了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那么無法據此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只有當機動車輛投保了“全車盜搶險”,才能夠在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奪后,經公安刑偵部門立案核實,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的,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損失。這里特別提醒,“全車盜搶險”是作為“車輛損失險”的附加險,只有在投保“車輛損失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 不過,徐先生雖然得不到保險理賠,由于摩托車丟了,也可以去保險公司辦理退保,收回部分保費。 首先,要去公安部門報失,經公安部門確認后開具相關證明,持此證明連同自己的行駛證、購車原始發票、車輛購置附加費、保險合同中所要求出示的憑證、保單原件等,到保險公司去辦理退保。 保險公司將根據條款約定,扣除已負擔保險責任的費用,退還剩余的保費。如徐先生由于享受了一個月的保險保障,可以拿回全部保費支出的90%左右。 本報保險周刊與第一財經廣播頻率FM97.7(AM1422)《今日保險》節目聯辦“保險信箱”欄目。如有任何保險方面的咨詢和投訴,可撥打61213800-614或62780977(上午11:00-11:30)。 來信請寄虹橋路1376號廣播大廈第一財經頻率《今日保險》節目組收。 郵編:200051 作者:吳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