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糾紛增長 監管部門將推糾紛裁決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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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0日 01:53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記者仇兆燕)保險合同糾紛呈增長的勢頭,保監會今年上半年接到的反映保險合同糾紛的投訴為1435件,與去年相比上漲3.7%。針對這種局面,監管部門已確定明年5月將在全國推行保險合同糾紛裁決機制。 在這份名為《關于2005年上半年全國保險監管系統信訪投訴情況的通報》上記者看到,2005年上半年,全國保險監管系統共處理來信來訪4484件,處理投訴保險公司的信訪事
共有13家財產保險公司因為合同糾紛遭到投訴,人保股份、中華聯合和天安保險,分別以532件、132件和115件成為投訴榜的“狀元”、“榜眼”和“探花”。 而22家被投訴的壽險公司中,中資壽險公司8家,投訴事項1356件,占壽險公司投訴總量的92.4%;外資和中外合資壽險公司14家,共有112件投訴,占壽險公司投訴總量的7.6%,中國人壽以598件位居第一,接下來是平安和太平洋,分別為389件和172件。 有關保險合同糾紛的投訴中,財險方面主要集中在車險現場查勘不及時、定損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以車險現場查勘不及時為例,很多信訪人反映異地出險后,保險公司不能及時抵達現場,在等待的過程中,因為一些客觀原因保戶無法保護事故現場,而保險公司則以保戶未能履行應盡義務為由拒絕賠付。 投資連接保險收益率與保險公司前期宣傳有差距;重大疾病保險對承保、理賠環節規定不夠明確,有些規定明顯過時,使雙方對條款理解存在分歧,仍然是壽險合同投訴的焦點。 為解決保險合同糾紛,作為中國保險業管理者的中國保險監督委員會沒少花力氣,2004年下發的《推進人身保險條款通俗化工作指導意見》,旨在對投保人看不懂的“天書條款”作出調整,以解決保險合同糾紛,但成效甚微。 對此,業內呼吁設立專門的保險糾紛裁決機構以解決保險糾紛,例如學習國外成立保險糾紛調查局。 而從有關方面記者了解到,中國保監會正考慮通過調解制度來解決保險糾紛。據悉,目前監管部門已確定上海、安徽、山東為保險合同糾紛調解的試點,明年5月將在全國推行保險合同糾紛裁決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