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期房預售不會使房價上漲 專家學者提建議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9日 10:54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見習記者 章永哲 一石激起千層浪。央行日前發(fā)布的一份報告中短短的70個字使房地產市場又起波瀾。 在這份央行首次發(fā)布的《2004中國房地產金融報告》中,央行稱:“很多市場風險和交易問題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預售制度,目前經營良好的房地產商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力,
這短短的70個字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各界反應不一,有的觀點甚至完全對立。部分房地產商迅速公開表示不認同央行的建議,認為取消期房預售制度是一種倒退,將使得房地產商資金緊張,財務成本增加,最終導致房價上漲;還有人斷言,取消期房預售制度后,將有90%的房地產商死于現房銷售,房地產市場將最終形成一個寡頭壟斷市場。 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央行的建議得到了民眾的高度支持,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的民意調查顯示,91%的民眾贊同取消預售制度。此外,在新浪和搜狐網站上所做的“央行建議取消期房預售制度調查”中,有87%以上的網民支持央行的建議。 在眾說紛紜的情況下,專家學者是什么意見呢?近日,記者采訪了幾位熟悉房地產金融的專家學者,多位專家都表示支持央行的建議。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明確表示,房屋預售制度不利于房地產市場發(fā)展,不利于銀行規(guī)避風險,央行建議取消也是理所當然。全國政協(xié)委員、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經濟所所長郭松海也表示央行的建議“挺好的”,“支持該建議”。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預售制度的存在已經不合時宜了。“現在是應該考慮取消這些制度了,目前的時機已經成熟”。尹伯成還認為,如果廢除期房預售制度,將會造成房地產市場的洗牌,會產生積極的作用,推動房地產行業(yè)的發(fā)展。 易憲容認為,央行發(fā)布的這份《報告》是央行站在銀行業(yè)的角度,利用其數據獲得的優(yōu)勢,基本上客觀、專業(yè)地對國內房地產市場做出的最全面、最坦率、最權威的評價,并在此基礎上對房地產市場的風險提出了防范政策建議。 易憲容還認為,房屋預售制度本來是國內房地產市場發(fā)展初期,為了給予成長中的房地產開發(fā)商的一項扶持政策,意在降低房地產行業(yè)的進入門檻,鼓勵更多企業(yè)進入房地產,以便保證中國的住房制度改革得以成功。 但從實踐經驗來看,盡管房屋預售制度推動了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繁榮,但同時也為房地產開發(fā)商利用制度缺陷掠奪民眾財富制造了可乘之機。如通過“炒樓”制造出市場的虛假緊缺,借機抬高價格;通過房屋面積縮水、建筑設計變更、環(huán)境描述浮夸等行為來侵犯購房者權益;把已抵押的房屋再預售,把已預售的房屋再預售、再抵押,甚至最后“攜款潛逃”。就市場現狀而言,房屋預售制度是一種風險甚高的制度。如果沒有一套好的法律制度、信用體系及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制度,那么這項制度基本上是消費者利益隨時會受到傷害、房地產開發(fā)商獲得暴利、而銀行來承擔風險的不平等游戲規(guī)則。從這意義上來說,央行建議取消國內房屋預售制度也是理所當然了。 對于房地產商認為取消期房預售制度將造成房價上漲的觀點,郭松海表示不贊同。他認為,取消期房預售制度后,固然會加大房地產商自有資金占用時間,從而增加財務成本,但這對房價影響不大。在房價構成中,財務成本所占比重不大,開發(fā)商的利潤空間大小才是影響房價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國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利潤率很高,高達20%、40%,甚至更高。而國外房地產開發(fā)商的利潤率一般在5%左右。因此,即使期房預售制度取消,房地產商的財務成本增加,但只要房地產商將利潤率降低到合理水平,房價就不會上升。 有的房地產商提出,取消期房預售制度后,將有眾多的資金實力不強的小房地產商被淘汰出市場,市場上只剩下若干個資金實力雄厚的大房地產商,從而形成寡頭壟斷的市場格局,寡頭操縱市場價格將會使房價上漲。對此,郭松海也表示不贊同,他認為,期房預售制度的取消確實會對小開發(fā)商有影響,但還不會達到把他們淘汰出市場的地步。大開發(fā)商資金實力雄厚,可以開發(fā)大型項目,小開發(fā)商雖然資金實力單薄,但也可以開發(fā)一些較小的項目。購房者的需求具有多樣性,大項目有市場,小項目也有市場。此外,房地產是個特殊的行業(yè),地域性很強,不會像IT等行業(yè)一樣容易形成寡頭壟斷的市場格局,在任何地方,都會有本地的房地產開發(fā)商存在,不會出現某幾家大房地產商壟斷全國市場的情況。 郭松海還認為,一旦期房預售制度取消,房地產商應該開拓新融資渠道,多渠道融資,改變目前嚴重依賴銀行貸款的情況。同時,央行應該對房地產商開拓新融資渠道進行政策引導,出臺取消期房預售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以利于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 郭松海預計,我國取消期房預售制度將會有一個比較長的過程。現行的期房預售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guī)定的,而自1995年元月1日起施行的這部法律又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因此,取消這一制度也要走相應的法律程序。 在目前期房預售制度沒有取消的情況下,易憲容建議政府對該制度加以完善并加強管理,比如可以建立一種房屋預售制度的風險擔保基金,就如存款保險制度一樣,凡是參加房屋預售制度的房地產開發(fā)商都得參加這個基金,即按營業(yè)額繳付,一旦出現問題,就得由這個風險基金來承擔責任。這樣不僅可以把整個房屋預售制度的風險分散給消費者、銀行及房地產開發(fā)商一起來承擔,而且也能夠約束房地產開發(fā)商減少違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