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扣稅應考慮家庭負擔 僅按收入扣除不科學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1日 00:20 北京現代商報 | |||||||||
昨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謝伏瞻就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問題,分別從其現狀、客觀原因、措施等幾方面解讀了“十一五”規劃中社會公平和共同富裕問題。 謝伏瞻認為,我國的分配秩序還比較混亂。盡管整體收入都提高了,但收入分配差距在擴大。縮小收入分配的差距,有利于擴大內需,促進經濟發展。 謝伏瞻解釋了造成收入差距擴大的幾個客觀原因。其中他提到,收入秩序不健全,收入信息不完整,調節手段不科學,轉移支付不規范,是造成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幾大問題。他說,每一
針對收入差距擴大的現狀,謝伏瞻認為,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健全稅制,加大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他說,稅收的制度不健全,收入分配差距不合理的程度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如最近個人所得稅稅基的調整就是健全稅制的一項重要措施。并且還要建立個人收入的信息系統,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謝伏瞻說,我國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覆蓋率大體不到50%,也就是說,整個社會群體中還有50%的人沒有納入到社會保障的范圍。如果提高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可以從某種程度上縮小收入分配的差距。 公共財政分配,應更“陽光”些 商報訊 (實習記者 張玉珂) 針對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問題,中國問題研究專家、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認為,解決社會公平和共同富裕問題,要大力發展貧困地區經濟,進一步推動縣鄉經濟的發展,將納入中央宏觀戰略體系;要通過產業化來帶動農村經濟,對農民從事市場經營活動的要給予減免稅收等政策扶持;要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尤其是盡快將農民納入基本的醫療、低保、養老制度范圍中,縮小城鄉的社保差距;要健全稅制,完善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和稅務稽查制度,并通過開征遺產稅等新稅種來調節收入分配差距;要建立透明陽光的公共財政分配體制,讓納稅人對公共財政分配有發言權,合理分配公共財政的支出比例、支出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