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一千六百元起征明年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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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8日 10:22 光明網-光明日報 | |||||||||
可使工薪階層納稅面降至百分之二十六 記者 袁祥 本報北京10月27日電 (記者 袁祥)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今天下午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將起征點調整為每月1600元,自明年
在隨后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表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調高到1600元,大致可使得工薪階層的納稅面降至26%。樓繼偉同時表示,今后將積極創造條件,選擇適當時機全面修訂個人所得稅法。 樓繼偉介紹了全面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的基本設想: ——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可以考慮將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有較強連續性或經常性的收入列入綜合所得的征收項目,制定統一適用的累進稅率;對財產轉讓、利息、股息等其他所得,在一段時期內仍按比例稅率實行分項征收。隨著稅收征管及相關配套措施的不斷完善,逐步實施完全的綜合個人所得稅制,從根本上解決稅收公平的問題,加大對高收入的調節力度。 ——統一、規范費用扣除標準,實行基本生計扣除加專項扣除的辦法,更好地體現稅收公平的原則。 ——適當降低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減少累進級次。對現行個人所得稅稅率進行適當調整,在綜合征收基礎上,適當降低最高邊際稅率。合理設計累進級次,更好地體現對高收入的調節導向。 ——規范征稅范圍,適當擴大稅基。進一步規范征稅范圍,適當擴大稅基,將免稅項目之外的一切收入都納入征稅范圍,堵塞稅收管理漏洞。 ——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監管力度。建立健全稅務部門對個人所得信息收集和交叉稽核系統以及銀行對個人收支的結算系統,實現收入監控和數據處理的電子化;逐步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和代扣代繳明細管理制度;建立個人財產登記和儲蓄實名制度;大力推進居民固定賬號信用卡或支票結算制度等,為全面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創造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