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個稅改革沒體現公平 只是增加政府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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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8日 01:01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王擎 27日北京報道 “個稅改革實際上是拾了芝麻,丟掉西瓜。”著名經濟學家張曙光今日如是說。 同一天,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起征點為1600元,決定將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這次個稅改革,舉行聽證是一大進步,起征點提高也不錯,但是,問題的關鍵不在起征點的高低,而在于各種各樣的扣除如何安排。我們討論了起征點,討論了是全國統一起征點還是分地區有所差別,而把其他更重要的問題扔在一邊。”張曙光說。 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1980年9月頒布實行的,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雖然是25年來對個人所得稅法的第三次修訂,但被視為是對個稅進行的第一次實質性改革。此次稅法修改主要涉及兩項內容:將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 張曙光認為,無論起征點是多少,都是針對個人的,沒有計算家庭人口,沒有考慮贍養系數,個人收入同樣是3000元,兩個人都就業的家庭和兩個人就業的五人家庭,人均的稅收負擔差異就很大。這就違背了個人所得稅的基本原則,即公平原則。 “說穿了,我們的個人所得稅設計不是為了公平和調節收入分配,而是為了政府,一是為了增加政府收入,二是為了政府征收方便。”張曙光說。 27日,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透露,把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的話,個人所得稅大概將減收280多億。 張曙光認為,個人所得稅在宏觀經濟中的作用有限,雖然為第四大稅種,但去年只占全部稅收的6.7%,提高起征點,減少個人所得稅,對經濟的拉動作用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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