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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墨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8日 06:36 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 陳光) 記者昨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墨西哥合眾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日前在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正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李肇星和墨西哥合眾國政府外交部長德爾貝斯分別代表各自政府簽署了該協定。

  國稅總局負責人表示,目前墨西哥是中國在拉美的第二大貿易伙伴和第三大投資對
象國,該協定的簽署將促進雙方經濟合作與交流。至此,我國已與所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的簽署,意味著跨國企業在海外繳納的稅款回國以后可以得到抵免,減輕了兩國同時對企業征稅而導致的雙重稅負。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系副主任張文春表示,目前我國在對外投資企業稅收方面的法律規定尚不健全,現有政策規定,對納稅人的境外所得實行外國稅收直接抵免的政策。但稅法當中規定,可以抵免的數額必須是以中國稅率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

  “這個說法比較模糊,因為國內外會計制度和

匯率是有差異的,納稅周期也不一樣,在外國計算出的應納稅所得和中國的稅法經常出現矛盾。”張文春表示。“由于稅務部門普遍反映非常難以界定應納稅額到底有多少,所以現在我國基本上是依據企業申報在境外納了多少稅,當地稅務局就予以承認,并予以抵免,導致逃稅的漏洞比較大。”“美國作為中國很大的一個投資來源地國,卻對中國的稅收饒讓是不承認的,美商的收益回國后還要全額交稅,在理論上講中國給美國的優惠都會被抵免機制抵消,中國的稅收優惠政策美商享受不到,這不得不讓我們對現有稅制進行反思。”張文春說。

  另外,隨著經濟的發展,直接投資雖然是主體,但間接投資越來越多,比如股權投資,或者個人持有金融資產。“如何解決跨國經濟收益中的經濟性重復征稅也是很關鍵的問題。”張文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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