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以家庭為單位征個稅在我國還有難度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30日 04:22 競報 | |||||||||||||
本報記者 李蘭報道 逐步實行以家庭為單位的個稅征管制度,是前天的個人所得稅法草案聽證會上,不少代表提出的另一個關于個稅改革的建議。昨天,有關專家向記者表示,目前我國稅收征管能力和納稅人的納稅意識還不夠,以及相關配套制度尚未完善,是造成以家庭為個稅繳納主體不能實行的主要原因。 以家庭為單位征個稅對稅收管理要求很高
昨天,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表示,在個人所得稅制比較完善的國家,單身和夫妻以家庭為單位扣除的個人所得稅標準都是不同的。同樣收入的兩對夫妻,有孩子和沒有孩子,繳納的個稅相差很大。 安體富說,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對稅收管理的要求非常高。“一家有幾口人,有幾個人有收入,收入狀況如何,都要申報并受到審核。原來上學的孩子長大工作了,也需要及時更新信息。”另外,還要建立很多配套制度,比如現金管理、銀行和稅務系統聯網等等。 社科院財貿所夏杰長研究員對安體富的觀點表示贊同:“未來稅收優化比較理想的境界是以家庭為單位繳納個稅,這是從公平稅負的角度說的。”但以家庭為單位征收有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財產申報具有透明度。“目前,我們對某一個人的收入狀況尚且不能做到完全透明,要對夫妻倆的收入有一個總體把握,就更困難了。”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博士也明確表示,以家庭為單位征稅,成本很高。但不排除在條件逐漸具備的情況下,向這方面靠近。 減少稅收檔次 降低最高稅率 不少代表在聽證會上建議,對現行的9級累進稅率進行調整,擴大低稅率的適用范圍。 “我非常贊同聽證會上一些代表提出的關于調整稅率的建議。”夏杰長說,“實際上,稅收負擔與兩個因素有關,一個是扣除額,一個是稅率。”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實行9級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45%。減少稅收檔次,降低最高稅率是國際稅制改革的趨勢,因為稅收檔次越多,最高稅率越高,越容易導致偷逃稅現象的發生,稅務部門征管的難度也會越大。 對于聽證會上有代表提出“將5%的稅率范圍擴大到4000元”的觀點,夏杰長表示,從納稅人的角度看,這種觀點是可以理解的,但個稅改革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要力保國家財政收入不受大的影響。“如果5%的適用范圍擴大到4000元,個稅總收入將會銳減。稅率并不是越低越好,需要在政府能夠提供的公共服務和公民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 賈康則認為,個稅改革一步到位不現實,稅制調整是漸進的過程,下一步可能要考慮如何細化超額累進稅率。“現在最高稅率是45%,但對實際稅收的詳情進行審查后發現,45%收到的稅收收入微乎其微,甚至為零。”降低最高檔的邊際稅率,減少稅率級次,可以淡化高收入階層偷逃稅款的動機,收到更多稅款。“有沒有可能把最高稅率從45%往下降,把9級超額累進簡化為5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