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國稅總局頒布的《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付諸實施。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實行“一戶式”動態管理、強化對高收入人群的監管......這意味著,在新的“個稅法”出臺前后,會有力度空前的監管措施為其護航。
初步統計,若個人所得稅的征管按照“辦法”條款執行,預計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可能增加3—5倍。而在國內信用系統和個人收入監管平臺尚未完善的前提下,“辦法”在
實施的初期無疑會遇到一些制度和技術上的障礙。
動態
省、市地稅部門將根據“辦法”嚴格執行
“辦法”最引人注目的有三方面的內容。第一,“辦法”提出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實現個人收入“一戶式”管理;第二,提出全員全額管理的概念;第三,將高收入者作為征管重點。10月1日,“辦法”將正式付諸實施。
據悉,“辦法”的正式文本尚未到達我省的地方稅務部門。省稅務部門有關人士表示,稅務部門將就某些條款展開相應的準備,并在10月1日后嚴格執行“辦法”的各項條款規定。
專家觀點
加強監管會推動自行申報的開展
東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稅收教學部主任朱曉波博士一直關注著“個稅法”的修改。
“《個人所得稅法》草案中有一個重要的內容是在未來的個稅征收過程中逐漸將自行申報替代現行的單位代扣代繳”,朱曉波認為,自行申報制是種進步。因為,個人所得稅的繳納是以自然人為主體的,在自行申報繳納個稅的過程中,繳納個稅的人會真正體會到什么是納稅人;更具體地說,就是由單位代扣代繳后,大多數人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后,很少能夠拿到稅收憑證;而自行申報的納稅人能夠獲得納稅憑證,在納稅的過程中,會有明顯的權利、義務對等感覺。
另外,現在的個人所得稅主要從個人薪金所得中扣除,其實,每個人有多少種收入,個人要比單位更加清楚,而在納稅人意識較高的前提下,自行申報要比單位代扣代繳更能保證稅收的穩定和增長。
如何推進這種進步呢?朱曉波表示,在我國的信用系統并不完備的現狀下,強化監管與自行申報的推進將是相輔相成的。“辦法”中的建立“個人收入身份證”、“將高收入群體作為重點的監管對象”等舉措無疑將幫助人們建立納稅觀念,提高納稅意識。
業內預測
辦法實施初期會遭遇制度和技術障礙
在沈陽某稅務師事務所執業的一位姓王的稅務師更愿意將“辦法”視為一種信號式的文件!昂茱@然,‘辦法’意在堵住以往以代扣代繳為主要征繳方式的漏洞,強化對個人收入監管的細致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
盡管如此,王先生表示,對“辦法”短期內發揮的作用應該更客觀地看。他說,以建立“個人收入一戶式檔案”為例,稅務機關對來源隱蔽的“隱性收入”就很難監控。另外,準確地獲得納稅人的收入類別等信息需要暢通的信用系統的支持,而目前各地的信用系統有的在建、有的正在完備。
首席記者 金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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