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重稅會否挫傷積極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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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6日 02:28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我們不排除存在對富人征收高額稅收影響其投資積極性的可能,但是,只要采取相應鼓勵投資的措施,完全可以抵消其負面影響。同時,必須給納稅多的人提供更好的社會服務,使其感到納稅雖多,而享受到的社會和公共服務以及受到的社會尊重就多,形成納稅光榮的社會氛圍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研究員夏杰長近日表示,我們不應該參照美國那種對富人征
持有類似觀點的人并非個別,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實在有點杞人憂天。首先有幾個事實必須承認:中國的富人約占總人口的20%,但是他們上繳的個人所得稅還不到國家個人所得稅收入的10%,因此說,中國富人的稅收負擔在世界上是最輕的;當前富人避稅辦法遠比征稅辦法多,漏逃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富人階層;當前個人所得稅沒有起到調節貧富懸殊的目的,主要是其稅收的65%來自于利用工資表進行扣收的工薪階層。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個人所得稅征收起點,減輕工薪階層稅收負擔,同時,還必須加大對于高收入階層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額度和力度,才能真正發揮稅收抑制收入差距的杠桿作用。 提高個稅起征點,雖然在額度確定上有爭議,但是,一旦確定下來,執行起來并不難。而關鍵是,如何對于高收入者征收高額稅收,如何摸清高收入者的收入來源,依靠富人自己申報是否可行等問題。我們特別是一些專家們應該把這些作為研究和討論的重點,而不應該關注什么“對于富人征收高額稅收會影響其投資積極性,擔心其把資金轉移到國外”等,這是要挾政府,也是轉移視線。 什么是美國模式?美國模式就是:富人是財政來源主體。美國是根據個人收入情況逐步提高稅率,以此來減少低收入者的負擔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過快增長。最基本的原則是多收入多繳稅,收入低的先繳稅后退稅。一些專家提出要學習美國,要與國際接軌,常常把國際慣例掛在嘴邊。而遇到對富人征收高額稅收時,卻反對與國際接軌,反對實行國際慣例,反對照搬美國模式。真不知道這些所謂的專家究竟站在誰的利益上說話。 因此,筆者認為,對富人征收高額稅收必須堅定不移,具體征收方法完全可以借鑒世界所有國家包括美國的成功經驗。當然,我們不排除存在對富人征收高額稅收影響其投資積極性的可能,但是,只要采取相應鼓勵投資的措施,完全可以抵消其負面影響。同時,必須給納稅多的人提供更好的社會服務,使其感到納稅雖多,而享受到的社會和公共服務以及受到的社會尊重就多,形成納稅光榮的社會氛圍。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9月16日 第七版) 作者:余豐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