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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網友:1500元無關痛癢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30日 11:59 新浪財經

  來自IP:221.221.236.*

  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每人每月4000元的工資收入簡直是難以 維持生計。在不得大病、不買房、不要小孩、不穿衣的前提下,每月 的房租1500元,水電費100元,電話通信費200元,公共交通費220元(周六周日不出門),每月的吃喝800元,養老、醫 療、失業、住房(三險一金)1200元,共計4020元。我的收支計算夠實在了吧,都是按照最基本的生存必需
列支,根本還談不上 高層次一點的生活質量。其它諸如有線電視年費、物業費、取暖費等 還沒有攤進去。我們還需要贍養老人,還需要“充電”,還需要穿衣 ,還需要買房,還需要生兒育女等等等等,這些都是人類生存所必需 ,我們還得負擔相當于半個月吃喝費用的個人所得稅,請問這種強行 負擔的稅金合理嗎?我們不是發達國家,我國公民的社會福利事業還 十分不健全,不能用發達福利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政策來套用我國的工 資收入調節政策,福利國家的教育、就醫都是免費的,失業者在一定時期內國家有滿足生活必需的失業救濟金,還有國家免費提供的公寓等,我們行嗎?

  

個人所得稅政策實際上是防止貧富懸殊的收入調節政策,應當真正起到收入調節作用。現實的個人調節稅政策,對于年薪20萬元以上的國企老總們來說簡直是無關痛癢,根本起不到均富意義,而對于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大城市市民來說卻是強行征 收了他們的生存基金,使之叫苦不迭。我認為:

  第一,地區之間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一樣,個人收入調節稅的起征點也應該不一樣,應區別對待。

  第二,按照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務實地提高個人收入調節稅起征點,如大城市、發達地區起征點為5000元;中等發達地區為3000元;貧困地區為1500元。

  第三,加大高收入人群的個人收入調節稅金比例,年薪20萬者,稅收比例應當為工資收入超出起征點部分的50%;30萬者為60%;40萬者為65%;50萬者為70%。這樣可以使個人收入調節稅真正起到調節個人收入相差懸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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