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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籌劃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24日 14:52 納稅服務網

  一、系列叢書籌劃法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再付稿酬,均應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于不同的作品卻是分開計稅,這就給納稅人的籌劃創造了條件。如果一本書可以分成幾個部分,以系列叢書的形式出現
,則該作品將被認定為幾個單獨的作品,單獨計算納稅,這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節省納稅人不少稅款。

  使用這種方法應該注意以下幾點:首先,該著作可以被分解成一套系列著作,而且該種發行方式不會對發行量有太大的影響,當然最好能夠促進發行。如果該種分解導致著作的銷量或者學術價值大受影響,則這種方式將得不償失。其次,該種發行方式要想充分發揮作用,最好與著作組籌劃法結合。再次,該種發行方式應保證每本書的人均稿酬小于4000元。因為該種籌劃法利用的是抵扣費用的臨界點,即在稿酬所得小于4000元時,實際抵扣標準大于20%。

  例如,王教授準備出版一本關于稅務籌劃的著作,預計將獲得稿酬所得12000元。試問,王教授應如何籌劃?

  (1)如果以1本書的形式出版該著作,則:

  應納稅額=12000元×(1-20%)×20%×(1-30%)=1344元

  (2)如果在可能的情況下,以4本一套的形式出版一套系列叢書,則該納稅人的納稅情況如下:

  每本稿酬=12000元÷4=3000元

  每本應納稅額=(3000-800)元×20%×(1-30%)=308元

  總共應納稅額=308元×4=1232元

  由此可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王教授采用系列叢書籌劃法可以節省稅款112元,他可以考慮選擇這種籌劃法。

  二、著作組籌劃法

  如果一項稿酬所得預計數額較大,還可以考慮使用著作組籌劃法,即改一本書由一個人寫作為多個人合作。與上一種方法一樣,該種籌劃方法利用的是低于4000元稿酬的800元費用抵扣,這項抵扣的效果是大于20%抵扣標準的。

  著作組籌劃法,除了可以使納稅人少繳稅款外,還具有以下好處:首先,它可以加快創作的速度,使得一些社會急需的書籍早日面市,使各種新觀點以最快的方式傳播,從而促進社會的知識進步。其次,集思廣益,一本書在幾個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其水平一般會比一個人單獨創作更高,但這要求各創作人具有一定的水平,而且各自盡自己最大努力寫各人擅長的部分。再次,對于著作人來說,其著作成果更容易積累。

  但運用這種籌劃方法應當注意,由于成立著作組,各人的收入可能會比單獨創作時少,雖然少繳了稅款,但對于個人來說最終收益減少了。因此,這種籌劃方法一般用在著作任務較多,比如有一套書要出,或者成立長期合作的著作組。而且由于長期的合作,節省稅款的數額也會由少積多。

  例如,某財經大學專家張教授準備寫一本財政學教材,出版社初步同意該書出版之后支付稿費24000元。

  如果張教授單獨著作,則可能的納稅情況為:

  應納稅額=24000元×(1-20%)×20%(1-30%)=2688元

  如果張教授采取著作組籌劃法,并假定該著作組共10人,則可能的納稅情況為

  應納稅額=(2400-800)元×20%×(1-30%)×10=2240元

  三、費用轉移籌劃法

  根據稅法規定,個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只能在一定限額內扣除費用。眾所周知,應納稅款的計算是用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而得,稅率是固定不變的,應納稅所得額越大,應納稅額就越大。如果能在現有扣除標準下,再多扣除一定的費用,或想辦法將應納稅所得額減少,就可以減少應納稅額。

  一般的做法是和出版社商量,讓其提供盡可能多的設備或服務,這樣就將費用轉移給出版社,自己基本上不負擔費用,使自己的稿酬所得相當于享受到兩次費用抵扣,從而減少應納稅額。可以考慮由出版社負擔的費用有:資料費、稿紙、繪畫工具、作圖工具、書寫工具、其他材料、交通費、住宿費、實驗費、用餐、實踐費等,有些行業甚至可以要求提供辦公室以及電腦等辦公設備。

  現在普遍對收入明晰化的呼聲較大,而且由出版社提供條件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出版社可以考慮采用限額報銷制,問題就好解決了。

  例如,某經濟學家欲創作一本關于

中國經濟發展狀況與趨勢的專業書籍,需要到廣東某地區進行實地考察研究,由于該經濟學家學術水平很高,預計這本書的銷路看好。出版社與他達成協議,全部稿費20萬元,預計到廣東考察費用支出5萬元。他應該如何籌劃呢?

  如果該經濟學家自己負擔費用,則

  應納稅額=200000元×(1-20%)×20%×(1-30%)=22400元

  實際收入=200000元-22400元-50000元=127600元

  如果改由出版社支出費用,限額為50000元,則實際支付給該經濟學家的稿費為15萬元。

  應納稅額=150000元×(1-20%)×20%×(1-30%)=16800元

  實際收入=150000元-16800元=133200元

  因此,第2種方法可以節省稅收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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