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同樣是個體經營者,各自的生產經營形式卻可能有著天壤之別。不同的生產經營形式,所引發的納稅負擔也是大不一樣的。對于個體經營者來說,根據其經營形式進行納稅籌劃,改變現有的生產經營形式,以實現生產經營凈利潤的最大化,是每個個體經營者十分關心的問題。
稅收是一種重要的經濟杠桿,稅收政策本身包含著國家的政策導向。國家為了優化
產業結構,推動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利用稅收政策進行產業引導和地區引導,以促進經濟的良性發展,對不同地區和不同行業的政策傾向迥異。但是,這些優惠政策一般只適用于企業,而不適用于個體經營者,因此在必要的時候,個體經營者可以考慮注冊為企業,以利用各種優惠政策。
就地區來說,大多數的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都有一定的優惠政策。比如,在經濟特區設立的企業,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和生產性企業,其稅率一般都在15%以下。
就行業而言,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農村為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行業,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生產企業等也有一定的稅收優惠。而且,國家為了鼓勵創業,對于新辦企業一般都有不同的優惠政策,因此對于個體經營者來說這種籌劃法很具前景。
如果有機會,或正好就處于這樣的地區或行業,那么,個體經營者就可以考慮將自身的性質改變為企業,以便于獲得稅收優惠。而且當個體經營者業績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如果要想獲得進一步的發展,也應該注冊為企業,以便以一種全新的姿態迎接挑戰。
當然,對于擁有一定資金而想在某領域內組建企業的個人來說,在某些時候先干個體待時機成熟時再改建企業也是一種很不錯的籌劃方法。因為雖然新建企業在某些領域和地區能夠享受優惠政策,但是由于一般企業在成立初期營業利潤都較小,實際享受到的優惠不多,待到營業利潤增大時,可能優惠期已經過去。因此,在成立之初,可以考慮先進行個體經營,待到營業比較穩定時,再改建企業,這時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就比較合算了。
個體經營者可以通過將自己的生產經營掛靠在科研單位而享受一定的免稅優惠。當然,這種籌劃法需要一定的前提,這就是該單位或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的稱號;獲得稅務機關和海關的批文和認可;掌握國家的優惠政策等。
個體經營者也可以通過掛靠民政福利企業或者其他能夠享受稅收優惠待遇的企業進行必要的納稅籌劃。國家為了扶持民政福利企業,讓更多的殘疾人能夠自食其力,對民政福利企業實行了減免稅優惠。
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相關制度的規定,個體經營者以其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當應納稅所得額較大時,其適用的稅率也就相應較大。因此運用各種手段,包括合法的和非違法的手段,將經營所得或提供勞務所得分開計算,就可以使得其所得適用較低的稅率,從而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個體經營者還可以通過分設聯合進行籌劃,也就是將經營項目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構,自己負責其中的一個,將其余機構的所有權或經營權虛設為其他入,一般為自己的親人或比較親密的朋友,然后通過這些機構的聯合經營,互相提供有利的條件,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
通常來說,這種方法有如下好處:首先,通過機構分設,可以使得所得分散,從而排除了檔次爬升所帶來的稅負急劇增長,使總體稅負相對較輕。其次,機構之間可以通過轉讓定價等方法平均分配各機構之間的利潤,也可以起到“削山頭”的作用,其總體稅負下降便成為可能。再次,如果這些機構之間屬于提供材料與進行加工或其他類似流水線的關系時,這種籌劃方法還可以通過轉讓定價,使得原來由提供材料機構繳納的稅款移后到由生產最后產品的機構繳納,從而延緩了稅款的繳納時間,相當于從銀行獲得了無息貸款。
個體經營者還可以通過信托進行籌劃,即將其資產或盈利交由另一經濟主體,讓該受托人成為該項財產的占有者,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負責管理和使用這筆財產,以利于委托人的一種行為,受益人既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委托人所指定的第三者。信托籌劃法是利用某一特別稅收優惠地區,通過在該地區設立信托機構或者和某信托機構達成協議,讓原本不在優惠區的財產掛在優惠地區信托機構名下,利用稅收優惠達到節省稅收的一種籌劃方法。
在稅收優惠區設置信托機構,是實行財產信托籌劃的一種常見方式。所謂財產信托是指個體經營者將其擁有的機器、設備、廠房等財產掛在某享有特別稅收優惠政策的信托公司的名下或者掛在享有稅收優惠的公司名下,這樣,這些財產所產生的經營所得、利潤收入就變成了該信托公司的所得和收入。
財產信托籌劃法具有以下好處:首先,使得這些財產產生的所得和收入享受優惠政策,從而少繳部分稅款。其次,對于個體經營者來說,由于其適用的是五級超額累進稅率,收入越高,其適用的稅率就越高。信托籌劃法使得部分收入或所得從經營收入中分出,收入的分散也使得其經營收入適用較低的稅率,從而少繳部分個人所得稅款。
常為納稅人樂意接受的一種行為是通過一個投資控股公司來持有信托資產,資產以公司發行的股票和借貸資產的形式存在,公司按照就其所得無需繳納當地稅收的方式來注冊和進行管理。
總之,為了利用避稅地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不同的納稅人在稅務顧問的幫助下,精心安排組織機構是非常重要的,值得認真加以研究。
轉讓定價也是個體經營者在生產經營中應該注意的。轉讓定價又叫互惠定價、轉移定價、劃撥定價,是指在經濟活動中,有經濟聯系的企業或經濟機構各方為平攤利潤或轉移利潤而在產品交換或買賣過程中,不依照市場的買賣規則和市場價格進行交易,而根據他們之間的共同利益或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他們之間的收入進行的產品或非產品轉讓。在這種轉讓中,產品的轉讓價格根據雙方的意愿,可低于或高于市場上供求關系決定的價格,以達到少繳稅款甚至不繳稅款的目的。也就是說,在經濟生活中,凡是發生業務關系、財務關系或行政關系的各經濟主體,為了躲避按照市場價格交易所承擔的稅收負擔,實行某種類似經濟組織內部核算的價格方式轉讓相互間的產品,達到轉讓利潤,減少納稅的目的。比如,甲乙兩地區的稅率不一樣,甲地區的稅率較高,乙地區的稅率較低,個體經營者就可以采取在甲乙兩地分設機構或建立關聯企業的辦法,各關聯方通過一定的契約,增加乙地區機構的利潤,減少甲地區機構的利潤,使得他們共同承擔的稅負及他們各自所承擔的稅負達到最少。
個體經營者可以利用的轉讓定價手法很多,主要是通過調整影響各機構產品成本的各種費用和因素來轉移各關聯方的利潤,主要表現為:
(1)通過合理安排原材料、零部件、產成品等的價格,平均各關聯機構的利潤。
(2)通過固定資產的購置價格與相互租賃來影響各關聯方的產品價格和利潤。
(3)通過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商標、廠商名稱等無形資產轉讓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的高低相互影響各關聯方的產品成本和利潤。
(4)通過提供貸款的利息費用、管理、廣告、技術咨詢費等勞務費用以及租金等影響各關聯方的產品成本和利潤。
(5)通過相互間提供運輸服務收取費用的高低來影響各自的利潤。
總之,各關聯方總是可以通過各種辦法轉讓定價,轉移相互間的利潤。轉讓定價掩蓋了價格、成本、利潤間的正常關系。盈利的機構不一定真正盈利,而虧損的機構也不一定真正虧損。減輕稅負,是運用轉讓定價手段轉移利潤的主要目的之一。
這種籌劃法在一定的限度內是合法的,但超過了一定限度的轉讓定價是要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管制的,因此,個體經營者在進行類似的籌劃時需要注意國家關于轉讓定價的有關規定,不要超過一定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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