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含金成分出口產品免征增值稅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0日 10:50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 朱桂芳) 記者昨天從廣州市國稅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含金成分產品出口稅收政策作了完善,明確規定“出口企業出口含金(包括黃金和鉑金)成分的產品實行免征增值稅”,于2005年5月1日起執行,具體執行日期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準。 廣州市國稅局有關人士稱,國家稅務總局在通知中明確指出,出口企業出口含金(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