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討論:死都不符條件 重大疾病險條款有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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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4日 08:32 新浪財經 | ||||||||
來源:新浪“理財生活”網友論壇 網友:大頭的妹妹 有點閑錢,想再買些保險,重大疾病險當然是首先考慮的。謹慎起見,先讓醫生老公看了下條款,老公看完后認為重大疾病險可以改名叫重大疾病死亡險!條款中所列十多條的重大疾病幾乎都被寫上:“必須同時具備以下癥狀:1、2、3、4、5”。醫生老公說大多數重病到死都不可能全部出現以上癥狀。提醒要買重疾
那大病保險還有必要買嗎?我最近正聯系了一個保險代理人,準備買一些大病跟意外保險,但是對那些賠付條款特別不明白,好象就是為了不賠似的。很多朋友也說保險根本就沒用,所以很遲疑。能交流一下嗎?謝謝了 有對保險很懂的嗎?浮上來指點指點我們吧 新浪理財特約專家無己無功(莊偉)(某大型創新試點券商部門總經理)建議: 嚴重支持討論這一話題。 無本不打算討論這方面的話題。因為,重大疾病險是現在銷售相當好的保險產品,也是大家考慮保障的時候特別熱門的關注點。是不少保險業的朋友們相當重要的保費來源。 但是,太多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險,設計不地道。正如樓主妹妹所說,與其叫重大疾病險,不如叫重大疾病死亡險! 因為,賠付的條款太復雜。一方面,如果同時滿足賠付條件,醫生就基本會下病危通知了。另一方面,有些條款如果需要同時滿足各項賠付條件,要么幾率較小,要么人基本就殘了。 不是說重大疾病險不好不需要保,而是大家對條款一定要慎重。一定要找個大夫朋友仔細看看,別想買重大疾病險,買成死亡險:) 附件中是一個案例,供大家參考。 希望各保險公司能設身處地為客戶考慮,設計出真正有價值的重大疾病險。其實我也盼著是自己搞錯了,冤枉人了。如果還有保險的專家在此,歡迎把各公司的重大疾病險條款擺出來,咱們研究一下。畢竟我也不是大夫。我也是咨詢了自己的大夫朋友,他們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