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公司猖獗行騙 養螞蟻致富騙來上億元巨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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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05日 10:22 新華網 | |||||||||
“騙子公司”為何層出不窮? 墨龍公司早已不是廣州出現的第一家騙子公司,此前,已有不少公司打著“養鴨”、“培育花粉”、“生產金龍魚油”等名義騙得大批老人上當;此后,也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親親生態村”、“水上農莊”等名目圈錢。為此,執法部門不斷加大對詐騙行為的打擊力度。然而,騙子公司不僅未被“斬盡殺絕”,反而層出不窮,而且通過不斷變換手法,騙得
記者在對墨龍公司集資詐騙案的采訪中了解到,騙子公司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為執法部門在對其進行打擊時遭遇一系列法律上的難題,結果是只能對一小部分騙子公司立案查處并進入法律訴訟程序。 首先,騙子公司都披著合法的外衣。以墨龍公司為例,其前身是成立于1998年的廣州市金璨企業發展有限公司,2000年12月,金璨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由王日升任總經理。2001年7月起,王日升招聘人員,先后成立了墨龍公司東風分公司、華海分公司、華信分公司等11家分公司。2002年7月,他又成立了廣州佰涵貿易有限公司。 這些公司證照齊全,有營業執照、稅收登記證和法人代碼證等,從表面上看都是合法的市場主體。工商部門在接到受騙群眾舉報后前來檢查,并不能輕易發現其違法行為。廣州市工商局注冊處有關人士說,這些騙子公司都符合企業注冊所需要的“八個條件”,工商局沒有理由不給其注冊。同時,集資詐騙的主要方式是合同詐騙,而騙子公司的合同也非常正規,看不出破綻,只是回報率高得令人難以置信。 第二,給騙子公司定性困難。不少受騙群眾不理解:為何我舉報之后,工商局只派人來公司查了查,罰了些款就走了?為什么不直接吊銷其營業執照?”這是由于騙子公司時常利用合同履行時的漏洞,制造經濟合同糾紛的假象。 王日升的騙子公司在合同簽訂之初,都兌現了部分回報,用前期已收取的客戶投資款項來支付允諾返還給客戶的收益。例如,客戶每投資4000元,王日升通常會在第一年第一季度支付1000元的“分紅利息”給投資者。有關部門在接到受害人關于公司涉嫌欺詐的舉報前來檢查時,表面上看只是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所以只能按合同糾紛處理。結果不出一年,騙子公司的主謀或許已經卷款逃走,令受害人再也無處追討。 第三,調查取證難。受害人一旦發現騙子公司已人去樓空后再去公安機關報案,主犯往往已逃之夭夭,公安機關抓到的都是一些普通員工或部門負責人。即使最后抓到主犯,其詐騙得來的贓款大多已被轉移或揮霍。 例如,墨龍公司騙取的1.1億元集資款,至今仍有9990多萬元無法歸還。本案主犯王日升平時行動謹慎,身邊經常有數名人員隨行保護,且一直將公司賬冊存放在秘密地點。直到警方根據線索抓獲了財務人員朱秋萍,才在10多個大鐵柜里搜獲了墨龍公司的大量賬冊和憑證。 同時,有的犯罪分子為了逃避法律責任,會安排其他人擔任公司法定代表,自己只在幕后操縱;一旦出事,自己也有“替罪羊”。在廣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審理的“親親生態村”集資詐騙案中,主犯余建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幾乎全部否認,說自己不是騙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是股東,負責公司的形象宣傳,從不過問公司的經營情況;還說自己當時從廣州潛逃回老家只是“回家過春節”。面對這樣“死不認賬”的犯罪嫌疑人,辦案人員往往感到很棘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