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杭州一家名為“元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僅安置了一名失業人員,卻享受了減免稅收614.01萬元的優惠。這是浙江省就業及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實施以來出現的一個極端例子。
安置員工人均免稅15萬
浙江省審計廳廳長謝力群在日前召開的浙江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報告說,根據浙江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結果,該政策本身設置不夠合理。審計報告顯示,浙江省各級黨委政府對就業和再就業政策的執行是積極的,但由于政策設置不夠科學,給了部分企業鉆政策空子的空間。審計發現,同樣承擔安置失業人員的企業,由于本身獲利水平的差異,得到的補償可能相差懸殊。同時,享受優惠政策企業的減免稅款大大高于被安置人員所得報酬。如杭州市被調查的62家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企業,安置人員人均享受減免稅15.03萬元,而同期安置人員的人均報酬僅1.2萬元,人均稅收減免額是被安置人員所獲報酬的12.42倍。
浙江檢討政策漏洞
謝力群表示,浙江省就業及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在促進浙江省待業、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工作中發揮的作用不夠明顯。從調查情況看,享受優惠政策的安置人員占總失業人員的比重、享受優惠政策的安置人員占總安置人員的比重都不高。(夏天/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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