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金冰) 趙燕平以代理外匯交易為名,以高額利息為誘餌,涉嫌非法吸收資金達上千萬元人民幣,而15名受害者中多數都是子女在國外讀書的中年女性。昨天,東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趙燕平在法庭上說,她從1995年開始從事外匯買賣活動,個人先后投入了6萬美元。由于自己了解行情,并且“預測準確”,所以一直都在賺錢。到1998年11月,開始與“熟人”
簽訂委托代理外匯買賣協議書或借款合同,并承諾12%至48%高額年息,非法吸收資金人民幣153.6萬元、108萬余美元、508萬余日元、1.6萬英磅、8640歐元。趙燕平還稱,為了方便炒匯,她將吸收來的大部分資金都轉入自己的賬號。由于多數受害人都深信趙燕平的“炒匯水平”和高息誘惑,所以他們常常都把利息繼續滾入本金,交給她運作。趙燕平也自信“炒得好的時候一天可以有一倍以上的收益。”2003年,趙燕平開始集中資金炒歐元。同年6月,由于歐元貶值及銀行外匯交易政策的突變,趙燕平賠得血本無歸,致使大量非法吸收資金無法返還。
庭審后,據東城檢察院的公訴人告訴介紹,受害者多數是50多歲的婦女,她們的子女都在國外上學,本想通過代理炒匯賺錢,沒想到現在卻換來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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