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信托萬里行專家和業內人士上海對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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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7日 05:5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昨天,參加中華信托萬里行--上海之行的信托業專家、信托公司代表,就信托業規范與發展、信托風險控制、信托盈利模式等焦點問題進行對話,其間亮點頻現。 信托擁有龐大市場 王連洲(知名學者、全國人大財經委信托法起草小組組長):近年來,在處理信托公
李憲普(知名律師、信托專家):信托業到目前為止還是處于探索階段,但是信托潛力很大,未來擁有龐大的市場。我們不是為了信托而信托,而是這一制度的確存在優越性,F在各部門在推動企業年金、資產證券化中都肯定了信托方式,對信托業來說機會將越來越多。 王連洲:在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方面,如果我們成立一家聯合信托公司,把這些不良資產集中起來,以信托方式運作,其效果肯定會比現在的資產管理公司要好得多。 吳天然(中泰信托常務副總裁):在美國、英國、日本等經濟發達國家,信托成為這些國家財產管理的主要方式,運用領域十分廣泛。在美國,信托資產約占金融總資產的近一半。 成長要付出代價 李憲普:信托業內、包括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在信托業務開展初期,對這個行業剛剛獲得的機會都非常珍惜,不希望在信托剛起步就產生不好的社會影響。因此出了問題,就藏著捂著,一些公司承擔了本應該由委托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并付出代價。當然,也不排除信托公司本身在操作中存在一些過錯。但是,最終投資者、信托公司、項目單位等各方都要依據法律責任自負。 王連洲:我認為,在信托業務開展初期,信托項目賠了信托公司拿出自己的資金墊上,保證投資者不受損失,這樣來樹立信托品牌,是對的。作為受托人,連最起碼的保本都不能保證給投資者,還做什么受托人? 李憲普:現在除了信托公司以外,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都在競爭財產管理市場。我個人理解,財產管理應該以信托法為基本前提,而且必須在開展業務前明確告知投資者這個業務的性質,即信托關系,否則對金融安全危害極大。目前,我國法律對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的要求遠遠高于銀行、證券等其他金融機構,因此來自這些機構的信托風險更大,應該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任何制度的發展都要付出代價,但要權衡一下成本,要清楚底線在哪兒,要把握好度。 創新是一把雙刃劍 王少欽(國元信托總裁):信托傭金收入占信托公司總收入的比例還很小,單靠這塊根本養活不了公司,大部分公司還是靠以自有資金投資的方式盈利。 杭州工商信托代表:貸款是信托公司開展資金信托業務當中的當然的金融工具之一,也是其中占比例較高的資金運用方式。信托公司為了受托人利益最大化的實現以及對項目風險控制的有效實現,往往考慮多種金融工具和金融方式的組合運用,以達到最大的投資效益。 曾世民(湖南信托總經理):股權融資也是信托公司運用較多的融資手段,其盈利空間比單純的貸款融資要高得多。 李憲普:信托業骨子里有股創新的沖動,而創新是一把雙刃劍。如果用好了,可以清除傳統法制體系中不合理、滯后的、僵化的部分,起到平衡金融生態的作用;但如果用偏了,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會給受托人帶來損失,甚至破壞了行業聲譽。因此,對信托從業人員的道德要求要高于其他金融從業者。 創新必然會對現行政策提出挑戰,更需要得到社會各界的諒解和支持。 王連洲:我國信托立法是滯后的。由于種種原因,到現在也沒有信托業法,在信托財產登記、會計制度、稅收制度等方面也沒有相關法規。信托適用的范圍、產品的豐富大大超出人們的想象,這對立法和監管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信托業出過一些事,就成了壞孩子的代名詞。孩子奔跑摔跤了,就不讓跑了,說錯話了,就把嘴給封上。這下可好,孩子是不壞了,可變成傻孩子了。 信托業、信托公司有廣闊前景,應該發展,關鍵是監管部門如何支持和加以疏導,社會輿論也要給予更多的理解和關愛。 作者:記者 朱莉 李銳 (來源: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