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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首發《反洗錢報告》(組圖)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3日 09:52 新京報
  去年破獲洗錢案件50起;今年反洗錢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本報訊(記者陳光)昨日央行公布了我國第一份《反洗錢報告》,報告公布了2004年央行第一次全國反洗錢檢查活動成果:破獲案件50起,涉案金額5.7億元人民幣,4.47億美元。報告透露,反洗錢法已列入了十屆人大立法規劃,草案將于今年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80家商業銀行被處罰

  2004年4月至8月,央行組織開展了履行反洗錢職能以后的第一次全國范圍內的檢查活動。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2003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的反洗錢工作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反洗錢內控制度和組織機構建設、客戶盡職調查、賬戶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本外幣可疑交易報告等。

  檢查過程,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城市)的人民銀行分支行對80家商業銀行進行了處罰,其中,對49家商業銀行進行了罰款處罰,罰款總金額173.1萬元,對31家商業銀行進行了警告處罰。另外,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城市)人民銀行分支行也對違規金融機構進行了通報批評,并要求進行限期整改。

  報告顯示,2004年,中國政府加大了對洗錢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配合公安機關破獲洗錢及其相關案件50起,涉案金額5.7億元人民幣,4.47億美元。

  反洗錢法草案將審議

  報告稱,反洗錢法被列入了十屆人大立法規劃。按照起草工作領導小組的計劃,反洗錢法草案將于2005年正式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目前,反洗錢法起草領導小組正在對立法起草所涉及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論證。我國反洗錢法將反映我國反洗錢工作的現實需要,解決我國反洗錢工作的急迫問題,同時滿足國際反洗錢領域通行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正在著手制定證券(期貨)業和保險業的反洗錢部門規章。2004年,人民銀行與證監會和保監會就證券和保險行業的反洗錢工作開展了聯合調研。去年底,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成立了反洗錢規章制定工作小組,啟動了對證券和保險行業反洗錢部門規章的制定工作。

  報告稱,1988年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已不適應中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包括不適應反洗錢工作的需要,因此國務院法制部門已將修改《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列入工作計劃。

  阻擊行動

  專門機構發威 反洗錢趨于制度化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發揮重要作用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反洗錢報告》稱,中國人民銀行于2004年4月專門成立了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負責收集、分析和提供反洗錢情報并進行國際反洗錢情報交流。截至去年年底,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已向反洗錢局移交經分析篩選、初步判定為可疑的交易報告150份。目前公安部正與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制定反洗錢合作規定,以推動中國反洗錢工作制度化。

  反洗錢專門機構發揮作用

  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由兩部分組成:人民幣可疑交易監測分析系統和外匯可疑交易監測分析系統。對人民幣大額和可疑交易的監測分析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對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進行監測分析主要由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

  2004年8月16日,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正式開始接收、分析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隨后,央行向金融機構印發了《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本外幣數據報送標準》,要求工行、農行、中行和建行等18家金融機構根據數據標準開發數據生成工具。

  截至去年12月31日,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共接收本外幣數據3217227筆、可疑交易報告10740份。2004年9月初步實現了本外幣交易數據的統一監測分析。

  通過分析篩選,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將判定可疑的報告移交給反洗錢局。經反洗錢局調查,對一般性違規行為,由反洗錢局視情況進行處理;對確實涉嫌犯罪的案件,由反洗錢局移交執法部門處理。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已向反洗錢局移交經分析篩選、初步判定為可疑的交易報告150份。

  大額外匯跨境交易受關注

  2004年1月-12月全國各銀行類金融機構共報告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31.62萬筆,交易金額累計11981.66億美元,平均每月報告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35.97萬筆、998.47億美元。

  2004年,各銀行報告的企業大額外匯資金跨境交易中,流入金額共計2861.91億美元,流出金額共計3056.68億美元,凈流出額為194.77億美元。其中,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美國、日本、中國臺灣省、新加坡是企業大額外匯資金跨境交易的主要來源和流向國家和地區。

  個人大額外匯資金跨境交易中,流入金額共計39.56億美元,流出金額共計9.64億美元,凈流入額為29.92億美元。其中,美國、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臺灣省、日本和韓國是個人大額外匯資金跨境交易的主要來源和流向國家和地區。

  從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境內交易的金額分析,2004年,企業大額外匯資金交易主要集中在廣東、上海、北京、江蘇、福建;個人大額外匯資金交易主要集中在廣東、浙江、上海、福建、北京。

  多部門聯手打擊地下錢莊

  報告顯示,中國的洗錢活動具有很強的本土特征,其中以地下錢莊的洗錢活動最為典型。地下錢莊是一種特殊的非法金融組織,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機構的資金結算網絡,從事非法買賣外匯、跨國(境)資金轉移、資金存儲及借貸等非法金融業務。地下錢莊通過從事洗錢、非法買賣外匯等各種非法活動,協助不法分子將資金轉移出境,日益成為貪污、逃稅、走私、偷渡等各種犯罪活動的伴生物。

  2004年初,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聯合開展打擊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機關、人民銀行和外匯管理部門聯合開展打擊地下錢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本報記者陳光

  案例1

  海南九家企業洗錢案

  2004年3月-4月,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連續收到7份可疑交易報告,涉及海南省定安縣順興廢品收購站、國泰廢品收購站等9家企業在短期內大量支取現金,交易行為可疑。反洗錢局經過分析認為,這9家企業的資金流動具有明顯的“結構性”洗錢特征,交易金額與其經營規模極不相符,存在重大洗錢嫌疑。4月,反洗錢局向公安部通報有關情況,并與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聯合督辦調查。

  8月19日,海南省公安廳會同當地國稅局派出工作組,對涉嫌的9家廢品收購企業和皮革制品企業進行突擊檢查,初步證實這9家企業生產成本嚴重不實、財務核算混亂、賬實不符、賠本銷售,資金往來極不正常,涉嫌與廣東等省的一些外貿企業合謀利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手段騙取出口退稅。經查,上述9家企業共涉嫌虛開發票金額29354萬元、稅額3055萬元,騙取出口退稅近3000萬元。

  海南九家企業洗錢案

  是自反洗錢局成立以來,通過對接收的可疑支付交易報告進行分析獲得線索,移交公安部偵破的首例洗錢案件,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000多萬元。

  案例2

  浙江“8·27”賭資洗錢案

  2003年5月,國家外匯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下稱浙江省分局)對收集到的居民大額和可疑外匯交易數據進行篩選和分析,發現8位居民的交易存在疑點。于是將上述8人作為重點關注對象加以密切跟蹤和分析,并與當地公安部門配合開展調查工作。

  經過調查發現:上述當事人的外匯交易中存在大量利用銀行通存通兌系統實現異地外匯資金劃撥的現象,且外匯交易量呈快速放大的趨勢,其中最大的交易量至7月底累計達到了1688萬美元。由此認定,此8人均涉嫌從事非法買賣外匯交易。

  經過4個月的偵查,公安部門在金融機構反洗錢部門的配合下獲取了確鑿證據。2003年12月19日專案組果斷出擊,現場抓獲正在進行非法外匯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并當場繳獲港幣現鈔467.30萬元。

  經審訊證實,“8·27”專案是一起澳門賭資洗錢案:即澳門的賭場放貸公司在向大陸賭客放貸后,直接派人來大陸收回賭債;收債之后,為便于將賭資攜帶出境,再就地將收回的人民幣資金通過大陸的外匯黑市兌換成大面額港幣,并經由珠海等口岸出境后流向澳門。

  “8·27”專案中已查實的4筆非法交易的人民幣均是大陸賭客在澳門所欠的4筆賭債。截至2004年7月,涉案人員中有1人被正式逮捕,并追究刑事責任;4人被給予行政處罰,共處罰款505萬元人民幣。該案件是我國利用外匯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破獲的一起重大跨境洗錢案件,也是迄今為止我國外匯管理系統對單個自然人主體實施行政處罰金額最高的一起案件。

  案例3

  廣州汪照洗錢犯罪案

  汪照,男,1963年8月出生,江蘇省南京市人,住廣州市海珠區,有犯罪前科。

  2001年底,汪照與區麗兒(另案處理)相識。汪照明知其弟區偉能(另案處理)從事毒品犯罪并企圖將違法所得轉為合法收入的情況下,于2002年8月幫助二區以520萬元港幣(其中大部分為區偉能毒品犯罪所得),購得廣州百葉林木有限公司60%的股權,并協助區偉能運送毒資作為轉讓款。此后,二區將該公司更名為廣州市騰盛木業有限公司,區麗兒任公司法人代表,汪掛名出任該公司董事長,每月領取5000元人民幣以上的工資,還收受了二區送給的ML320奔馳越野汽車一輛。該公司成立后,二區以經營木業為名,采取虧損賬目的手段,將所獲毒品犯罪所得轉為合法收益。

  2003年3月,廣州市公安機關成功偵破此案。

  案例4

  海南“3·12”李奎德地下錢莊案

  2004年3月,公安部經偵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部門部署查處李奎德地下錢莊案件。

  經查,1993年,李奎德在海南省三亞市設立三亞嘉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998年以來,李奎德以上述公司做掩護,設立地下錢莊并雇傭他人非法經營臺幣、港幣、美元與人民幣兌換業務。李在海南、上海、廣東和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臺灣省等地聯系客戶,由客戶將需要兌換的人民幣匯入其指定的國內銀行賬戶,然后指令境外銀行將相應的等值外幣匯到客戶指定的賬戶,其非法買賣外匯金額達5.2億元人民幣。

  2004年9月6日,海南公安機關與廣東、上海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先后在海口、三亞、廣東深圳、中山和上海市抓獲李奎德等14名犯罪嫌疑人,繳獲現金新臺幣544.8萬元、人民幣180余萬元、銀行信用卡60張,凍結銀行資金賬戶65個,內含資金折合人民幣1500余萬元。

  該案涉案金額大、人員多、地域廣,是海南破獲的首宗地下錢莊案。

  據央行《反洗錢報告》
央行首發《反洗錢報告》(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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