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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險國內分保不得低于50%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31日 02:17 新聞晨報

  周凱報道 我國第一部再保險專門法規———《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于上周五正式出臺。《規定》要求,再保險業務需嚴格遵循“國內優先分保”的準則。

  《規定》正式施行的時間為12月1日,離我國取消“強制分保”的最后期限僅相差10天。《規定》恰好在全面開放的“前夜”亮相,并從公司數量、業務數量兩方面加以限定,要求財產保險合約分保和臨時分保,都應當優先向中國境內至少兩家專業再保險公司發出要
約,并且要約分出的份額之和不得低于分出業務的50%。此外,還規定在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合約分保和臨時分保中,每一危險單位分給同一家再保險分入公司的業務量不得超過直接保險業務的80%。這一規定客觀上也禁止了代出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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