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保險 > 2010交強險創下四年多來最大虧損 > 正文
《保險中介》記者 | 田平 張艷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們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并不會死抱某些法規或者教條不放,而是靈活運用,在接單交強險的同時,將一些利潤空間較大的商業保險順帶著推銷出去。這樣一來,交強險方面的虧損,也就可以由商業保險的利潤來彌補了。”平安保險公司武漢分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主管對《保險中介》記者如是說。
“天上九頭鳥,地上湖北佬。”在保險領域,湖北人的聰明才智也能駕輕就熟、掌控得當。
一度狼狽不堪
一如其他省份,交強險推出伊始,湖北保險公司迫于保監會壓力,被迫接單。結果入不敷出,一度狼狽不堪。
家住武漢市武昌區東亭小區的夏先生告訴本刊記者,他在2006年底即交強險推出的當年曾遭遇個這樣的怪事——
那天自己剛起床,小區的保安就來找他了,說自己停在小區車位上的車子被別的車子刮了。夏先生趕到現場一看,原來鄰近的車子在駛出位置時不小心,把自己的前保險杠給刮了。“其實也沒多大事,就是保險杠給刮了幾道劃痕,我就告訴對方車主說你走吧,我也不讓你賠什么損失。”夏先生萬萬沒有想到的事,非但對方車主沒走,自己倒是想走也不能了。
對方車主告訴夏先生,因為要向保險公司索賠,他已經報警說明了原因,承認自己負全責,交警通知說讓兩輛車子去洪山交通大隊接受事故處理。“原因都說清楚了,人家承認負全責,怎么還要我花費時間精力去接受處理呢?”,夏先生有點想不通。 夏先生介紹,到了交警隊,排隊等候,填寫《交通事故當事人陳述材料》,然后警察告訴他,到雙方投保的保險公司去核損,然后再來接受處理。于是夏先生又和對方車主開著車子趕到保險公司去核損,“好在雙方都在一家保險公司投的保,要不還要跑兩個地方”。核損的結果,對方車子左側車門損傷,夏先生的車子屬輕微摩擦,不計損失。“我這不是賠人白練嘛!”忙了半天的夏先生一臉無奈。
更令夏先生郁悶的還在后面。雙方投保的平安保險公司告訴他,由于交強險的原因,他要向對方車主賠付400元的損失。“他撞了我還要我給他掏錢,這算哪門子的道理?!”夏先生有點憤怒了。“你不要急,這400元錢是你先墊付的,你可以憑對方給你的400元修車發票到你投保的公司,也就是再到我們公司領取400元錢。”保險公司的員工則不慍不火。事后夏先生了解到,按照2006年7月1日起實行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機動車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沒有過錯的一方要向對方賠付400元限額的財產損失,就是人們常說的“無過錯賠償”。
“我不知道交強險這種規定保護的是守法者還是違法者的利益,這不是讓那些‘碰瓷’的更有恃無恐了嗎?”夏先生認為這樣的規定會助長交通事故的發生。
隨后,保險公司給夏先生開了一張《機動車輛保險索賠申請書》,讓他在接受交通事故處理后,持事故認定書、自己的行駛證與駕駛證正副本復印件,還有對方提供的修車發票到保險公司去領取自己支付給對方車主的400元錢。
“我招誰惹誰了,車子被人撞了,自己沒獲賠償不說,還要為賠對方的損失奔忙,這叫什么事呢?”,夏先生越想越郁悶,為了這起不明不白的事故,自己一天多的時間都耗在這上面了。“時間、精力、車子燃油費、手機通訊費……我的這些損失誰來賠償?”夏先生越想越覺得這事不合理。
“對方負全責,我也不想去索賠,在這種情況下,我有沒有義務配合他做這么一大堆事?”,夏先生拿這個問題問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回答是,作為事故一方,夏先生應該配合對方車主接受處理,“你要實在不愿配合,那對方的一些損失只能對方自己承擔了。”
交警告訴夏先生,被機動車撞上處理起來對他還算有利,“要是一輛非機動車撞上了你的車子,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是主觀故意,否則你都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此說來,與自行車撞上我車子相比,我攤上這事還算不錯了。”夏先生有些哭笑不得。
和夏先生同樣哭笑不得的,是湖北省的保險公司。根據保監會的規定,全省數百萬輛機動車,得由駐扎在湖北的保險公司分攤其交強險。一旦發現哪家保險公司拒保,將給予數目巨大的罰款懲處。
據湖北保監局統計,在交強險推行的前兩年里,湖北省大大小小19家保險公司,年均虧損額為8000余萬元。
踩著紅線前行
保險公司不是公益機構,沒有社會捐款,也不像政府職能部門一樣可以吃財政飯。如果一種產品注定虧損并且將長期虧損下去,是根本不會有人愿意去做的。可相關法規又明確告知不能拒保,那么,保險公司們該怎么辦呢?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部門負責人告訴《保險中介》記者,他們在接到客戶遞交的交強險申請時,一般會采取這樣的辦法——先是告訴客戶,交強險只保哪些項目,而很多項目是保不著的;其次,交強險是無過錯保險,不論投保人是否有錯,倘若對方沒有投保,該賠錢的都是投保的一方。雖然這筆錢不是投保人自己掏,最終由保險公司支付,但投保人得積極配合保險公司、交管部門辦各種各樣的手續,非常繁瑣,其間耽誤的時間、精力都無法估量。如果客戶油鹽不進,那么就跟攤牌:買交強險必須同時購買一種商業保險,否則,保險公司不接單。
“其實,我們知道這樣做有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可如果我們不這樣做,那我們就得一直虧損下去,公司遲早得關門,最終受害的,不只是我們保險公司,還有廣大車主啊!我們踩著紅線前行,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該負責人一臉無奈地說。
中國保監會湖北監管局局長左緒文在接受《保險中介》記者采訪時說,他絕對不會允許湖北境內的保險公司有拒保交強險的情況,“一經發現,堅決懲處,決不姑息”。同時,他也承認,對于絕大多數保險公司而言,交強險不是肥肉,甚至連雞肋也不是,它就是一塊燙手的山芋,誰都不想接它,而誰也不能不接它。實力強大如人保這樣的公司,他們可以通過其他產品的盈利,來消化交強險帶給自己的虧損;而那些原本產品單一、利潤稀薄的公司,他們抵御風險的能力確實要差很多。因此,讓他們能夠既不拒保,又能至少保證不虧損,甚至還能賺點錢,這是包括他在內的保險監管部門領導們應該考慮的首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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