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高保低賠,保險公司還提出了自己的辯護理由,那就是舊車萬一只發生了部分車損時,保險公司不可能用舊配件去維修車輛,而是用新配件來維修,所以按新車購置價投保合情合理。然而專家指出這種辯護無異于狡辨。
保險公司客服:折舊之后算價格給您賠。
記者:為什么?
保險公司客服:保監會規定。
記者:保監會怎么規定?
保險公司客服:整個損失扣折舊率給你賠。
記者:承保時候不按折舊價值收保費。
保險公司客服:你小剮小碰的時候,車的損失按照新車購置價賠,如果按折舊率賠,不可能隨便找一個零件給您賠,修車不得買新零件,按照新車購入價就是算車損保額。
記者又連續撥打了平安保險、太平洋保險等開展車損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結果證實,這些保險公司無一例外聲稱,之所以要高保低賠是因為部分車損時,維修要用新配件。
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 這個理由是很荒唐的。因為它實際的價值是多少,這是保險的問題,至于在保險發生了以后,無論用新的零件還是用舊的零件,保險公司都是在保額范圍內,去賠償,與零件新和舊沒有關系,就即使用的是舊的零件修車花了100萬,但是保額是80萬,超過的部分你也不賠啊,所以保險公司應該是以投保的范圍、投保的金額,你理賠的金額超額沒超額,而不是以新舊,所以這個理由是荒唐站不住腳的。
實際上,車主買保險買的就是一種保障。根據《保險法》的規定,車損險保額就是保險公司向投保車主提供的保障限額。反過來說,能提供多大保障限額,就該按多少保額收費。這個道理就像賣一斤白菜不能收二斤菜錢一樣簡單。車損險高保低賠的霸王條款,于法、于情、于理都該早點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