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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以來,銀保業務出現了“井噴式”發展,引發了行業對未來業務發展大起大落的風險擔憂。如何從理順銀行、保險兩主體間的利益關系著手,尋求我國銀行、保險間的合作共贏,成為業界關心的話題。本文從博弈論的角度,分析了影響我國銀行保險健康發展的因素,提出了推動我國銀保合作健康發展的對策,希望對讀者有所啟發。
□于暉 李齊 張華虎
自2004年以來,我國銀行保險以年平均增長42.54%的速度快速發展,高于團險和個險渠道的平均增長速度。2008年上半年,我國銀行保險業務的保費規模達到2130.58億元,實現了153.84%的增長速度,占壽險公司各渠道保費收入的50.05%,銀行保險對壽險公司同期總保費收入增長的貢獻度達到77.41%。
然而,在銀行保險日益繁榮、風光無限的同時,其背后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卻不容忽視。惡性價格競爭不斷升級、銷售誤導屢禁不止、退保率居高不下以及部分行為涉嫌商業賄賂等,使銀行保險業務的發展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加大了保險公司業務發展大起大落的風險隱患。很難想象一個長期使參與方利益均受損的業務會擁有光明的前途和未來,如何理順銀行保險兩主體間的利益關系,促進銀行保險業務健康發展,迫在眉睫。
我國銀保合作發展的內在動因
(一)銀行保險的內涵和實質
銀行保險作為一種新興事物,簡要概括當前的觀點主要有:渠道論、產品論和模式論。前兩者分別從業務來源渠道和產品特點的角度加以界定,而模式論認為銀行保險是保險公司或銀行采用的一種相互滲透和融合的戰略,將銀行和保險等多種金融服務聯系在一起,并通過客戶資源的整合與銷售渠道的共享,提供與保險有關的金融產品服務,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筆者認為,不能將銀行保險簡單地理解為一個代理渠道、一類特殊產品,或是一種營銷模式,銀行保險是順應經濟全球化和金融一體化發展趨勢應運而生的一種綜合性金融服務。它是一種集產品服務和組織創新為一體的金融創新,隨著保險公司和銀行之間資源融合、業務滲透程度的不斷深化,銀行保險經歷從簡單的渠道合作到產品和服務的融合再到資本相互滲透這三個不同的發展階段,每一個發展階段對應不同的合作模式。從國際實踐來看,銀行保險的深化發展將是一個從簡單代理走向產品合作再逐步邁向資本融合的過程。
(二)銀行保險存在發展的基礎和前提
銀行保險之所以能夠產生和發展,是因為它順應了時代發展的需要。它降低消費者的時間成本,滿足消費者一次性集中購買多樣化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通過銀行保險,消費者可以在一家金融機構獲得多種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不僅減少了購買和比較不同金融產品的時間,還可以獲得集投資、保障及儲蓄為一體的綜合性產品,享受高效、便捷的個性化金融服務。
銀行保險這項金融創新業務能否得到長期持續發展,關鍵取決銀行和保險公司能否不斷滿足消費者日益變化的多樣化金融服務需求,取決于消費者對于銀行保險產品及其服務的滿意程度。銀行和保險公司之間無論是在渠道、產品及服務的合作,還是資本的相互融合,都必須立足于更好地為廣大消費者提供更加優質的銀行保險產品和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這一基本點。只有消費者對銀行保險產品及服務的認可,才能使銀行保險業務發展獲得成功,銀行和保險公司才能最終實現各自的利益目標,這是銀行保險發展的核心和動力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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