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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集團的新聞發言人盛瑞生在接受《證券日報》的采訪時解釋道,保監會的新規定是適時推出的,更加科學、合理,監管也更加嚴格,有利于整個行業向健康、穩健的方向發展。在償付能力方面,平安是新標準分類中最好的II類,公司償付能力充足主要是資本金充足,業務選擇和成本控制方面做得較好。
上述合資保險公司戰略部經理表示,保監會推出新的政策,應該是基于對風險的考慮。中國的保險行業與國外的不同,不會輕易的倒掉。但像今年上半年這樣巨災頻發的情況下,重大賠付的增多,大量的擠兌也可能導致公司經營出現風險。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教授也認為新的規定更加規范,更加突出了償付能力的重要性。
但是,值得思考的是,郝教授同時提出,我們采用歐美對償付能力的標準來監管中國的保險公司,就相當于用一個博士生的標準來要求小學生,這樣也好,也不好。長遠來看,這些標準都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短期看來,有一點彈性其實是可以的,當然,監管機構不斷地敲警鐘也是對的。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償付能力是一個時點的概念。對于一個企業而言,如果長期償付能力不足肯定存在很大的風險。如果只是在某個時點產生不足,則很容易通過業務的調整而調整。我們打個比喻,中國的保險公司就是一個青少年,雖然這個青少年扛不起100斤的大米,但是我們不能說他沒有力氣。”郝教授分析道。
償付能力不足≠公司破產
從保監會公布的消息看來,保險公司的賠付能力不足已經不是今年首次出現了。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此之前即透露過,2007年年底就發現10家保險公司賠付能力不足。
而在2005年,保監會還曾提出,國內中資壽險公司普遍存在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而三大壽險巨頭中國人壽集團、太平洋壽險、新華人壽即被爆出償付能力不足,其中太平洋壽險的狀況最為嚴重。
當時被媒體爆出后即掀起了軒然大波。曾有人形象地比喻:就好像一家資不抵債的企業能去銀行貸款嗎?
但此前,中國保監會法規部主任楊華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經表示,如果某家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過低,就會出現破產倒閉的危險,但在我國,保險公司是不會輕易倒閉的。因為衡量保險公司能否持續穩定經營的一個重要指標是償付能力,我國的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監管非常嚴格。
因此,2006年,保監會便推動多家保險公司通過增資擴股、發行次級債、引入外資戰略投資者等多種方式充實資本金。
2007年,中英人壽、民生人壽、中德安聯等保險公司紛紛大舉實施增資擴股。而國內保險業的三大巨頭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陸續登陸A股市場融資。截至2007年底,保險業資本金總量已超過2000億元。
即使如此,在郝演蘇教授的眼里,依然不足為懼。整個保險行業的總資金也就相當于中國工商銀行的1/3。
郝教授認為,“中國的保險市場是一個豆芽菜的市場,但是一個后勁發展很大的市場。而海外市場已經發展到一定的形態了,擴張的空間很小。如果對未來有很好的預期,隨著新業務的上升,很多問題都會隨之化解的。”
2008年7月29日,在中國保監會二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袁力表示,“償付能力充足率是反映保險公司某一時點資本是否充足的保險監管指標,有一點類似于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并不像有人說的,償付能力不足就意味著公司會破產”。
(本報記者羅三秀對本文也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