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集團償付能力受累歷史包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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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1日 00:0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 |||||||||||
如果有中國人壽集團的參與,花旗對廣發行的重組似乎柳暗花明。 但據權威人士透露,對于歷史包袱較重的國壽集團而言,此次投資只能使用自有資本
近日,有消息稱,花旗競標團向廣東省政府遞交書面函件,重申在價格不變的條件下競投廣發行的決心,同時稱由于與國壽集團具體的入股比例和競標方案的相關細節還在商討中,因而希望推遲提交競標書。 對于國壽集團“參戰”,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險學界人士表示質疑,他指出,參與廣發行競標的是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并不是直接經營壽險業務的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前者在歷史遺留問題———高利率保單方面,目前仍很大程度上仰賴中央財政兜底。 他表示,中國人壽股份是在其母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重組下成立的股份制保險公司。根據重組協議,1999年之前的高利率保單業務剝離給中國人壽集團,留下優質的業務在股份公司中并重組上市。該人士稱,按照目前的精算標準計算,這部分留在中國人壽集團的高利率保單,其利差損可能接近或者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 他表示,隨著這些保單逐漸進入賠付高峰期,續期保費收入日漸減少,該集團的財務負擔會逐漸加重,在達到收支平衡的臨界點后,可能會面臨入不敷出的問題。按照當初的重組方案設計,財政部與中國人壽集團公司建立共管基金,通過中央財政的力量來最終消化這部分歷史包袱。 2004年秋,中國保監會曾經對三家公司出示了償付能力的黃牌警告,其中之一就是中國人壽集團。上述人士表示,解決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通常有三個手段,第一,停止新業務;第二,轉移舊業務;第三股東注資。對國壽集團而言,本身就是國壽股份轉移舊業務的對象,而前者的新業務已經停止,只有老業務的續期保費收入。至于增資,作為國有獨資企業,國壽集團的償付能力缺口最終可能還是要財政埋單。 接近決策層的人士透露,在政策層面此前中國保監會放行保險機構投資非上市商業銀行股權,并不適用于廣義的保險資金,而是僅限于保險機構的自有資本金,至于保費收入則不可以。 業內人士稱,國壽集團如陪花旗參與競投廣發行,則國有企業投資團隊共需投入130億元~170億元,并共同持股 45%~60%,但是并不能獲得廣發行的實際控制權和經營主導權,只能是充當財務投資人。鑒于本次投標價格之高,以及銀行業務未來對資本的巨大需求,重組方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才能從廣發行獲得分紅,而在此期間還需要繼續投入大量資本。 “反觀此番修改競投方案,花旗等境外戰略投資者只需支付出較之前的一半出價。” 不過,也有持相反觀點的人士稱,如果廣發行重組后上市,國壽集團或許可以賺取可觀的投資溢價。 而此前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保險資金投資未上市的銀行股權或銀行發行的新股,待銀行上市或新股流通之后,通過拋售手中的股票可以獲得差價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