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特邀保險專家:中國人壽廣東分公司陸建明
車主可投保座位險
機動車輛“車上人員責任險”(也稱座位險)就是專門保障車上乘客(包括駕駛員)的一個險種。
·投保收益:治療費或身故金
通俗點講,就是自己開車時,由于自身原因出了事故,造成車上坐的人傷殘、死亡,保險公司就會賠償治療費或身故金。但記者獲悉,車上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毆斗、自殺、犯罪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或在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座位險是不賠償的。
所以,像綠云兒這樣經常帶家人或搭朋友出來玩的車主,如果在購買車輛保險時附加該險種,就可以給搭乘者提供一定程度的風險保障。
·買座位險也要貨比三家
座位險的保額和費率每家保險公司不盡相同。比如華安的座位險保額在5000元至10萬元之間(每個座位),保險費按照保額的0.44%(家用車)收取,司機座位和普通座位費率相同。
另一家公司座位險的保額一般為1萬元/座,也可以選擇更高賠償限額,并且司機座位和乘客座位的費率不同,前者為保額的0.7%,后者為0.4%。所以,車主投保時可以多了解幾家公司,特別是保額和費率的規定,然后再根據自己的需求來購買。
特別提醒:保險專家表示,投保的座位數要與車輛的核定載客數相符,不能只為其中的某幾個座位投保,也不能超過核定的座位數。
再買份意外險:可獲更高額保障
假設一部5座位的車,選擇5萬/座的保額,整部車的座位險保費就要花上千元。所以,實際上,目前很多車主選擇座位險都是1-2萬元/座,雖然保費便宜了,但保障卻明顯不夠充分。
保險專家建議,這時候,搭乘者(駕駛員也需要)再增加一份普通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當然,也可不買座位險,只買意外險),就可以得到更高額度的風險保障。
普通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一般對交通工具的使用性質沒有限定,不管你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還是自駕車,或者是搭乘朋友的車,只要在合同約定的期間和地域內發生了意外事故,保險公司都會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意外傷害醫療險:解決醫療費用問題
但需要提醒的是,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只提供“意外身故”和“意外殘疾”兩項保障責任。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只賠付被保險人因意外導致傷殘或死亡的保險金,被保險人因意外入院治療時,產生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肯定不會承擔。
至于因意外事故而產生的醫療費用,只有同時購買“意外傷害醫療險”,才能按相應的比例在保險公司“報銷”。但意外傷害醫療險通常不單獨承保,只是作為附加險銷售。
事實上。目前廣州市場上出現的“綜合意外卡式保險”,更為大眾所接受,這類保險包含意外和意外醫療兩部分的責任,保險期限為一年。
附表:廣州常見的卡式綜合意外險中國人壽"健康吉祥卡"(B 型)200元 1年 1、意外身故保險金10萬;2、意外殘疾保險金最高10萬(按殘疾等級給付);3、意外傷害醫療保險1萬元;4、意外住院津貼20元/天太平洋人壽"世紀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 0 0 元 1 年 汽車意外保險金1 0 萬;火車輪船意外保險金2 0 萬;飛機意外保險金5 0 萬新華人壽"多保通吉祥卡"每份1 0 0 元,每人最多5 份 1 年 1、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10萬元;2、意外傷害殘疾保險金1 - 10萬元;3、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2000元。4、航空意外身故保險金20萬元;5、航空意外殘疾保險金2-20萬元;6、航空意外醫療保險金5000元;7、特定交通意外身故保險金15萬元;8、特定交通意外殘疾保險金1.5- 15萬元;9、特定交通意外醫療保險金額3000元
云兒的困惑
出于好心,自己的車讓朋友搭乘,但萬一出了交通事故……
綠云兒(網名),是一位熱心腸的有車一族,前段日子,她在居住小區的社區論壇上,發了這樣的一張討論帖,引起了眾多鄰居們的關注:
我和老公都是熱心之人,不論去哪里玩或者上下班,只要有人想搭順風車,我們都沒有回絕過。
前幾天,與朋友一家老老小小出去玩,老公很是緊張,深怕出什么問題。現在公路上有很多駕駛生手,經常是沒有一點提示就變換車道,或者猛然從后面超車。
我一面提醒大家系好安全帶,一面開玩笑地說:“出了問題,我們可不負責哦。”
朋友也是開玩笑地說:“你能不負責嗎?”
一剎那間,出游的興奮消失地無影無蹤,心情也一下子就變得格外地糟!我相信大家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你們是怎么處理的呢?
記者心思
云兒的困惑,估計很多有車一族都會有。本來,兩個人開著一部車出游是有點“寂寞”,多加幾個人,即可以玩得開心,又可以分擔費用。但現在,萬一真出了什么事故,既賠上了朋友的友情,又要賠上金錢。這樣的事情,誰遇到都會心里不舒服。
任國慶自己沒有車,但卻經常搭乘朋友的車出行。看到綠云兒的擔憂,任國慶覺得很慚愧,從沒想到提供搭乘的朋友原來承受了這么大的心理壓力。于是,就利用跑保險新聞的工作之便,咨詢保險專家(暫時不考慮法律責任如何界定,單純從保險的角度分析),決定通過購買相關保險,來為自己,也為搭自己的朋友減輕一些壓力。
[記者點評]
就綠云兒這個案例來講,如果搭乘的朋友花200元買一份“健康吉祥卡”(B型),在一年的保險期限內,萬一不幸發生了車禍,造成搭乘的朋友死亡,就可以獲賠10萬。
如果只是造成了殘疾,就按照殘疾等級,獲得相應比例賠償,最高為10萬元;因事故產生的治療費用,也能報銷最高1萬元。同時,因交通事故住院,還可獲得20元/天的津貼(最長不超過180天)。
[采編對話]
編輯:是不是所有的意外險都保障私家車乘客的交通意外風險?
記者:一般的普通人身意外傷害險都會提供這項責任,但一些特定的交通意外傷害險,如果是限定了只承擔公共交通工具、或商業客運交通工具所造成的保險責任,則不理賠私家車造成的意外。所以,投保時要看清楚合同的限定性條款和免責條款,只要條款中沒有特別約定交通工具,私家車的交通意外都可以獲賠。
編輯:如果車主既買了座位險,又買了意外險,發生事故后是不是可以獲得兩個險種的賠付?
記者:意外殘疾和意外身故責任,這兩個險種都會賠償,但因意外產生的醫療費用只能由客戶選擇其中的一個險種賠付。
[網友議論]
周星星:遇到朋友經常搭乘自己車的情況,你就寫個東西,上車前給朋友們簽署,表示后果自負。想不出其他辦法。買座位險?一般每個座位一、兩萬元,真出了大事,還是不夠的。
TOTO:這種事情,早就有過先例,讓朋友搭便車出車禍,根據道交法車主肯定要負責任!!!后來賠老了,還搞的上法庭,沒的朋友做。問題是車上人員險一般也就1萬/人,出事后實在是杯水車薪。我的想法:1.全車險+安全帶;2.長途搭車的話叫他簽署車主免責聲明,口頭告知是沒有法律效力的;3.小心駕駛+車況良好,自己不出事的話就算別人撞你,也是別人負責任。
綠云兒:還有個問題,我鄰居(也是老公的同事)也有車,我們兩家人每天都換著搭對方車上班(也就是,今天我開自己的車,明天鄰居開他自己的車),我們又該如何辦呢?
周星星:簽一個有效期為一年、或更長期限的協議,聲明在此期間坐對方車(列明車牌號)時如果出事,后果自負,就行了。你的顧慮是對的。因為是長期乘坐,預防萬一。有時不是對朋友想的太多,而是出事后還要面對朋友的家人。
hk_jacky:這個問題,是最近幾年特別熱門的一個話題,因為“好意同乘”而引發的事故很多,其中多數司機或車主都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包括經濟上的和心里上的。本來是好心卻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甚至兄弟反目,親人斷絕關系,造成兩個(多個)家庭的悲劇,你說司機或車主心里能平衡么?!
(觀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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