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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不是保死不保生 保監會擬規范保險合同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0日 09:40 金羊網-新快報

  新快報訊(記者 基諾) 今年初以來,由友邦重大疾病保險(以下簡稱“重疾險”)合同條款引起的重疾險“保死不保生”的爭議,已經成為所有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關注的焦點。近日,一直未就此事表態的中國保監會終于打破沉默,人身保險監管部制度處處長王治超表示,監管部門近期將出臺行業標準,對于重大疾病的定義、種類、數量以及行業條款將有明確統一規定。

  “保死不保生”的說法不準確

  “重疾險只保死亡不保健康的說法是不準確的。”針對投保人對重疾險的質疑,王治超作出回應說。他表示,據保監會統計,截至2005年底,中國人壽的重疾險產品“康寧終身”和“康寧定期”自銷售以來,已經累計支付賠款53.54億元,其中疾病賠付16.16%。這些數據表明,重疾險并非只保死亡,也保障疾病本身的風險。

  此前,許多投保人認為,依照現有條款,重疾險基本等同于“死亡險”。因為保險公司的合同對疾病的診斷和治療限制太多,甚至規定用何種方式治療才能得到理賠,在被保險人存活時幾乎拿不到賠償。

  

重疾險不是保死不保生保監會擬規范保險合同
(右圖:監管部門近期將出臺重疾險行業標準。)

  重疾定義至今模糊不清

  盡管如此,王治超并未否認重疾險存在的缺陷。他介紹,重疾險是1995年才從歐洲和東南亞引入中國的,本身就存在嚴重“水土不服”。每家公司對重大疾病的理解都有所不同,甚至連重疾定義至今都是模糊不清的,更不要說條款設置。

  同時,重疾險引起爭議,一方面是由于保險營銷人員的誤導,另一方面也與社會公眾對重疾險的了解不夠有關。國外的重疾險條款,實際上有一部分是生命尊嚴提前給付的條款,體現的是人患重疾之后難以醫治時,在死亡之前的臨終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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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新招改革重疾險

  針對目前國內重疾險的“水土不服”和缺乏統一行業標準的問題,保監會宣布,今后將出臺五項舉措,來改革重大疾病保險。

  據悉,首先將完善重疾險產品審批備案制度,邀請有醫學背景的專家和多家公司的精算師共同參與。

  其次,近期將出臺行業標準,對重大疾病的定義、種類、數量以及行業條款等都有明確規定。

  第三,許多消費者是在被誤導的情況下購買的,保監會提出今后將對銷售人員分級分類考試。

  第四,現有重疾險都是各公司自己核保,今后核賠核保的標準保監會將出臺一套標準流程制度參照。

  最后,要加大多功能合作力度,未來保險公司將參與醫院醫生的診療——管理式醫療。

  事件回放

  重疾險條款遭消費者質疑

  今年初,因認為某外資保險公司重疾險條款“某些疾病的釋義違背了基本的醫學原則”,“顯失公平”,且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6名深圳投保人向該保險公司要求解除保險合同,并全額返還保險費。

  協商未果后,6名投保人提起訴訟,成為國內首例沒有具體的理賠糾紛,而是針對合同條款的重疾險訴訟,吸引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此案將于本月30日正式開庭審理。

  (含辛/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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