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種自然災害頻繁來襲,凸現中國農業面臨自然大災卻缺乏相應保障的窘境。農業保險作為風險的“緩釋器”,并未發揮應有的作用
□ 本報記者 崔帆
在中國開設農業險,可謂是“十年九虧”。從1985年設立農業險以來的20年間,除兩
年實現微利外,保險公司涉及的農業險業務均為虧損。
中國保監會財險監管部副主任郭左踐曾一針見血的指出:若按市場化的規則確定保險費率,農民買不起;若按農民能接受的價錢賣保險,保險公司賠不起。長此以往,農業險自然會陷入惡性循環的“怪圈”。
既然這樣,為何保險公司與農戶雙方不能找到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平衡點,從而實現雙贏?
參保者寥寥無幾
吉林省是傳統的農業大省,糧食出口量連續20年居全國首位。其下轄的四平市是全國重點商品糧和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農業人口占該市的61%,農業總產值占吉林全省的1/5。但吉林省保監局統計的數據顯示,2004年,四平農業險的投保率不到20%,比例嚴重失衡。
為何農戶不愿參保農業險?《財經時報》了解到,并非農戶不想買保險,而是保險公司不賣,農戶通常也買不起。
原來,不論是養殖規模、配套設施,還是喂養、防病技術,很多農戶家的情況都達不到保險公司投保的底線,他們往往被拒保。
此外,按投保費率5.9%計算,即使能投保也需一次性繳納近萬元的保費,這對于原本資金就不寬裕的農戶而言,無疑負擔沉重。
高風險高保費陷兩難
在一些保險業內人士看來,農業險并非沒有市場需求,矛盾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保險公司。
截止2004年底,在吉林省內開設農業險的保險公司只有人保一家。換言之,吉林農業險市場長期被人保一家壟斷,這種情況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存在。
實際上,2004年,全國13個省份都只有人保開設了農業險。此外,只有中華聯合保險公司(原新疆兵團保險公司)在一些省份開展了相關業務。
農業保險之所以舉步維艱,受制于自身的特點——風險高、賠付率高。據了解,1998年中國發生特大洪水并造成農作物普遍受災后,保險公司對農業險的承保態度就發生了微妙變化,一些商業保險公司因懼怕虧損,開始打起退堂鼓。
上世紀90年代,僅人保對農業險的賠付就達120億元左右,大規模的賠付使得很多保險公司根本承擔不起,他們的選擇普遍是放棄農業險市場。
為了不讓虧損加劇,人保也將投保門檻提高。通常,能達標并投保的,多是當地龍頭企業,一般的小公司都很難達到投保要求,零散的農戶更是難上加難。
醞釀新模式
基于此,對農業保險予以政策扶持意義重大。
早在2003年初,保監會就按國務院的批示成立了農業險制度專項課題小組。并于當年11月,向國務院遞交《建立農業保險制度的初步方案》(下稱《方案》)。
但《方案》強調,雖然農業險開展較好的國家,最有效的手段是政府補貼,美、日等國家的補貼比例高達50%以上,可中國的國情決定農業險不可能完全依靠財政補貼這條單一主體的經營道路。
中國農業險的出路究竟在何方?
郭左踐認為,當務之急是因地制宜地選擇新模式試點。為此保監會于去年特批安信、安華和陽光等3家不同經營模式的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成立。
上述3家公司成立后所采取的新模式已被證明獲得了一定成功。據保監會的統計,2005年上半年,農業險保費收入4.27億元,超過2004年全年3.96億元的保費收入。
郭左踐透露,2006年保監會將協同國家相關部委、地方政府、保險公司,合四方之力推動農業險新模式的深入,并進行資源整合,尋找到適合全國推廣的農業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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