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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為糊涂賬買單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09日 18:13 武漢晚報

  “打的”突然開門撞傷人“乘客有無責任”成焦點 保險公司為“糊涂賬”買單

  的士尚未靠邊停好,乘客突然打開車門,一疾馳而來的摩托車避讓不及,“嘭”地一聲撞了上去……在這樣的突發事故中,責任該誰承擔?是的哥,乘客,還是騎摩托車的市民?

  昨從江漢區法院獲悉,“保險公司”被判為這筆糊涂賬買了單。

  馮先生訴稱,今年2月1日晚9時,他攜妻子駕駛摩托車正行駛在路上,上述事故突然發生,自己受傷住院治療花費近4000元。經交通大隊認定,“的哥”王華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為討要賠償,馮先生將“的哥”告上法庭。

  王華認為,事發當時,馮先生駕車速度過快,乘客突然開門,兩者均有責任。因此,他要求追加當事乘客為被告。

  這筆“到底誰該承擔責任”的糊涂賬,法院審理認為,這是另一法律關系。

  我國法律規定,

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部分由事故責任人賠償。本案之中,肇事車輛已辦理了第三者責任保險,且原告的損失未超過其最高限額,其損失應由保險公司賠償。最終,法院認定馮先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為8200余元。

  鏈接———

  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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