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存款保險制度已從要不要建立的討論,已轉入實質性的制度構建階段,大有“箭在弦上”的味道。那么,當前緣何要“催促”存款保險制度建設提速?
時勢使然。這項制度的首要任務,便是為當前我國金融改革“保駕護航”。存款保險制度的倡導專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魏加寧曾鮮明地表示,“是銀行改革倒逼存款保險制度的提速。”
當前,我國銀行業多元化競爭的格局已經形成,經營的風險日益加劇。從幾年前“海南發展銀行”“廣東國際信托”“中農信”等金融機構破產事件,到目前國有四大行股份制改造、農信社改革,都呼喚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意義非常明確,就是為銀行體系的穩定提供保險。因為銀行會由于經營不善而倒閉,為了不讓個別銀行的倒閉引起擠兌風潮,保護儲蓄者的基本權益,存款保險就必不可少。
從近年的實踐看,我國自始至終對存款人的利益予以保護,等于政府提供了一個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實質上是國家的信用擔保。但是,以國家信用保障存款人利益的政策只用于國有銀行,不能惠及股份制金融機構和民營銀行、外資銀行。同時,隱性存款保險制度不可避免帶有隨意性和模糊性。
“在過去單一所有制條件下,建立隱性擔保也不是不行,但現在進入所有制多元化階段,財政‘兜底’已難以為繼了!币晃粯I內人士如此表示。
因此,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對所有參加保險的銀行或儲蓄機構提供存款保險,既利于統一監管標準,又徹底割斷了銀行與財政的聯系,老百姓也不會因某個銀行出現危機而產生恐慌心理。(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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