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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從發展和變革管窺保險業及外企戰略抉擇(3)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9日 14:53 新浪財經

  第三部分:迎接并購的戰略選擇

  席卷當今世界的保險業并購浪潮昭示我國保險業,兼并收購完全有可能成為推動我國保險業持續成長的主要力量,隨著保險業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和全球保險一體化的推進,中國保險業的兼并遲早要融入到國際保險業兼并的大潮中去,同時,隨著我國對分業管制的放松乃至取消,我國保險業完全有可能產出多元化的大型保險(金融)集團。為使我國保險業能
順利進行并購,當務之急應在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一)、要健全完善我國保險業并購的法律保障體系

  (二)、要制定科學合理的我國保險業并購的中長期規劃

  (三)、規范保險并購中的政府行為,加強對保險并購的監管

  (四)、積極推動保險業務趨向全能化,盡快培育保險(金融)集團公司

  (五)、實施創新戰略,盡快提高我國保險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六)加強與投資銀行的聯系,確保保險并購的公正性、合法性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保險業經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并購風潮,特別是最近幾年,國際保險業并購浪潮此起彼伏,可謂一浪高過一浪,保險企業并購的范圍之廣、涉案之多、金額之大、效果之明顯,從而涌現出一批保險“巨無霸”。并購浪潮不但迅速改變了世界保險業的地區和業務格局,而且對今后保險業的發展方向有著重大而又深遠的影響。

  一、國際保險業并購的歷史回顧

  保險并購包括合并與收購兩層含義,保險合并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保險企業依照法律規定和協議約定而組成一個保險企業的法律行為。保險合并通常可劃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保險收購是指一家保險企業通過有償獲得另一家或多家獨立保險企業的經營控制權的方式,而使該保險企業的經營決策權改變的經濟交易行為,它強調作為買方的保險企業向賣方的保險企業的贖買。

  20世紀90年代國際保險業的并購首先發生在保險業發達的地區和國家。在歐州、德國安聯保險公司2000年收購了法國第三大保險公司AGF,一躍而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非壽險公司。緊接著,安聯通過已成為其子公司的AGF于當年10月收購了荷蘭ZWOLSCHEALGEMEENEN·V的全部股份,使其成為荷蘭財產險和責任險市場上的領先保險人。與此同時,法國AXA保險公司為搶占德國市場,先后收購了德國科隆保險公司和ALBINGIA保險公司。2001年5月,擁有500余年歷史的商聯保險集團與諾威奇聯合保險公司合并,一躍成為英國第一大保險公司,也使商聯擠身于歐州五大綜合保險集團之列。在北美,美國的安泰保險集團剛與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在上海聯合組建了太平洋安泰保險公司(1998年),旋即就被荷蘭國際集團收入帳下(2000年5月)。而在此期間,荷蘭全球人壽保險集團又把全美人壽保險公司收入旗下(1999年),而瑞士再保險公司通過收購美國的馬里蘭保險公司,擴展了其在美國中北部地區的業務。美國在過去的5年間,由于保險業內的并購,全美最大的25家保險公司新控制的資產占整個保險業的比重從此前的63%上升到現在的70%左右。

  國際保險業的并購還發生在南太平洋地區。新西蘭的塔澳保險公司憑借其130年來建立的穩固基礎,成功地在澳大利亞進行了一系列收購,如收購了BRIDGES這家在市場上居主導地位的信托及金融策略集團,使之在澳大利亞零售金融服務市場上占據了有利地位,此次收購約等于塔澳近幾年收購一系列相似企業新支付的價值總和。通過并購,塔澳人壽保險公司新業務1999年比1998年增長了14%。作為保險大國的日本,2000年8月底,日本第二大壽險機構第一生命相互保險公司與最大產險公司安田火災海上保險公司宣布合并,結成了日本最大的保險聯盟,此次合并開了日本國內跨越產、壽險業務領域合作的先例。緊接著,2000年9月18日,東京海上火災、朝日生命、日動火災3家保險公司又宣布合并大部分業務并設立一家控股公司。不僅如此,日本還希望引進外資,與歐美超級保險公司聯合來改善其經營機制和資本結構以重振日本的保險業。1998年2月,日本東部生命保險公司被美國GEC保險公司以700億日元收購;1999年11月,法國的阿克薩保險公司出資2000億日元將日本團體生命保險公司子公司化。

  國際保險業的并購潮還發生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及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內部。許多歐美保險機構以在發展中國家并購當地公司建立擴張子公司來拓展業務,如最近荷蘭保險參股

墨西哥最大保險公司COMERCIALAMERICA;德國的安聯保險公司收購阿根廷最大保險機構CAJADESEGUROS。與此同時,西歐的保險公司購瞄準了新興的日漸自由化的中、東歐市場,2000年10月,安聯宣布購買
羅馬
尼亞一家保險公司51%的股權,加強了其在東、中歐作為最大保險人的位置。英國保諾集團與中國的中信集團2000年10月在廣州合組了信誠保險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2000年8月則與澳大利亞康聯保險公司在上海組建了一家壽險公司。

  此外,再保險業之間、再保險與直接保險之間以及保險業與銀行業之間的并購也不斷發生。2000年9月,荷蘭ACHMEA保險集團和葡萄牙商業銀行宣布他們的保險業務將與EUREKO公司合并,成立一家金融服務集團,并計劃在2年內上市,使之成為南歐最大保險公司之一。日本的三井海上保險公司與櫻花銀行的合并,使銀行、保險加經紀人聯合經營的傾向進一步明顯與強化,從而使其成功地超越了已飽和的保險市場。英國的國民西敏寺銀行收購了L·R·保險公司,組成了英國最大的金融集團之一。在美國,1998年4月,萬國寶通銀行與著名的旅行者保險公司合并,使兼并后公司的市值達1540億美元,位升至全球十大公司第7位;2000年6月,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宣布調整戰略,希望通過購并或機構增長等方法,成為所有重要并贏到的再保險領域尤其是壽險再保險市場的領頭羊,同時直接進入直接保險市場。為此慕尼黑再從安聯獲取長爾斯魯尼人壽保險公司36.1%的股份以及美高救助公司39%的股權,使其在此兩公司的股權分別提高至90%和63%。再保險業的并購使再保險業務更趨集中,據統計,世界再保險費的67%為排名前25位的再保險公司所控制,照此下去,在未來10年里,全球90%以上的再保險業務由10家單獨的再保險集團所控制,再保險將真正成為開放性和國際化的業務。

  據資料顯示,1996年,全球有382家保險公司完成了兼并和收購工作,總金額達到410億美元,1997年至2001年的5年間,全球保險業的并購達5114宗,涉及金融達1100億美元。由此可見,保險并購在21世紀國際保險業發展過程中將有逾強逾烈之趨勢。

  二、國際保險業并購的動因與特征

  ㈠國際保險業并購的動因分析

  國際保險業并購發展如此之快,是有其宏觀背景:一是世界經濟,一體化的推動和促進。冷戰結束后,各國的市場開放程度越來越高,統一的國際市場逐步形成,世界經濟逐步打破國家之間的經濟壁壘,商品、服務、技術以及資金等顯現大規模的跨國流動,國際之間經濟相互滲透、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進一步加強,跨國企業不僅在汽車、信息、電子、航空、媒體等行業展開激烈的市場爭奪,而且直接影響到與跨國企業和國內大型企業集團有著千絲萬縷聯系的金融保險業,從而引發保險業的并購浪潮;二是保險全球化發展的必然要求。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金融保險一體化的步伐明顯加快,使保險業實際上呈現出無國界經營態勢,導致國際保險市場份額和市場格局的重新調整,從而推動和促進了國內和跨國之間保險業的大規模并購;三是先進的科技手段成為大規模保險并購的重要技術支撐。最近10年來,科學技術得到了迅猛發展,以微電子技術為核心的新技術革命使保險業的經營管理發生了歷史性的巨變,一家保險公司控制大量分支機構的經營已成為可能,這就為保險業的并購創造了技術條件,與此同時,保險業通過并購活動能夠更為充分地享受科技進步帶來的成果;四是政府政策導向和監管條例的變化,對保險業的并購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20世紀90年代,歐美等國從國家的全球經濟發展戰略考慮,對包括保險業在內的企業并購都采取積極支持和扶植的態度,各國紛紛修改出臺一系列政策法規,鼓勵保險業內外并購,打造保險“巨無霸”,提高本國保險業的國際競爭力。日本1999年出臺新規定:“在日本可以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來控制銀行、證券和保險子公司,2000年8月日本金融服務廳撤消了禁止人壽保險公司與非壽險公司合作共同銷售對方產品的禁令,允許產、壽險跨界進行各層面合作。1999年11月,美國國會廢止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法案》,這標志著結束了美國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分業經營的歷史。政府監管上的松動,強有力地推動了保險業之間、保險業與銀行業、證券業之間的混營、合作與合并。

  ㈡國際保險業并購的特征

  從國際保險業發展的歷史局面,分析和研究保險并購的發展演變過程,可以看出,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保險業并購顯現出如下特征:

  1、并購主體由過去的弱弱合并、以強吞弱逐步轉向強強合并。從歷史上看,保險并購的基本特點表現為:一是弱弱合并。眾多的中小保險公司為抗御經營風險或防止被大保險公司吞并,往往采取合并策略,以增強其競爭實力;二是以強吞弱。以強吞弱、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的一個基本法則,正是在這一法則的作用下,保險公司的規模才由小到大,保險公司組織結構才由不完善到完善逐步發展起來,以致到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形成壟斷。然而,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保險并購,基本上是以強強聯合為主。世界保險業中排名第11位的瑞士蘇黎世保險集團與英美國煙草集團的金融服務機構〈BAFS〉合并后,更名為蘇黎世金融服務集團,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服務集團之一和世界第二大保險公司;德國安聯保險集團收購法國第三大保險公司〈AGF〉51%的股份后,就保費收入而言,安聯集團成為全球最大的非壽險保險公司;美國國際集團公司(AIG)接管美國銀行家保險集團公司(ABIG)后成為美國最大的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2150億美元。在英國保險業排名第3位的英國商聯保險公司與排名第4位的諾威奇聯合保險公司,合并組建商聯保眾保險公司成為英國第一大保險公司。

  2、并購的跨度由過去的國內并購為主,逐步走向跨國并購。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保險業跨國并購呈不斷增長之態勢,如加拿大宏利壽險公司與北美人壽保險公司合并,法國AXA保險公司收購德國科隆保險公司,德國慕尼黑再保險公司收購美國再保險公司,荷蘭全球人壽保險集團收購全美人壽保險公司等。以世界最大的保險業集團——德國安聯保險公司為例:1998年,兼并法國AGP集團,1999年投巨資兼并美國從事固定利息投資的皮姆科資產管理公司使之成為世界第六大資產管理公司,2000年通過收購美國尼古拉斯·阿普吉格特金融管理公司,使其總資產由原來不足4000億歐元迅速上升至近7400億歐元。該公司在短短的3年時間里,通過兼并收購等方式,迅速發展成為一個集保險與金融投資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企業。

  3、并購形式由過去比較單一的橫向并購開始向混合并購轉化。歷史上的保險并購主要以橫向并購為主,以減少同業競爭對手,擴大對相關市場的占有和控制,增強經營的規模效益和壟斷利潤。然而,隨著各國政府管制的放松和監管條例的變化,近年來的保險并購出現了新的跨行業并購態勢,使分業經營的保險業逐步向多功能方向發展。保險、銀行、證券相互融合,90年代中期,在美國資產超過100億美元的銀行中,有83%從事保險業務,資產在10億美元至100億美元的銀行中,這一比例為63%。目前,在許多保險業發達的國家,其金融保險集團涉足經營范圍相當廣泛。1998年4月美國花旗銀行與旅行者保險集團的合并則屬于商業銀行與保險機構的合并,其經營范圍涵蓋了銀行存貸、消費者融資、信用卡、投資銀行、證券經營、資產管理、人壽保險和非人壽保險等業務。

  4、并購策略由過去的惡意并購、強制并購為主轉向主動合作和自然并購。20世紀90年掀起的全球保險業并購浪潮,一改過去依托市場進行血腥吞并,在并購和反并購大戰中進行博殺的做法,更多地采取出于戰略動機開展的戰略聯盟,這種并購不是以一方戰勝另一方為主要特征,而是強調主動接觸,充分醞釀、積極協商、認真籌備,強調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通過保險公司之間或保險業與銀行業、證券業之間的戰略聯盟,一方面可以避免龍虎相斗,兩敗俱傷,造成不必要的利益損失和市場損失;另一方面可以分擔成本與風險,集中資源優勢,增強資產與業務品種的聯系和契合力,將同類競爭演變為局部的內部聯合。

  5、并購交易金融不斷增加,一些超級保險公司不斷涌現。保險并購由保險業發達的國家曼延到保險欠發達國家和地區,并購交易金融每年呈增長態勢,且單一并購案的交易金額越來越高,參與并購的保險公司的規模不斷增大,大公司之間的并購產生出一批保險“巨無霸”。在全球25大保險公司中〈按資產排名〉,絕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有并購行為。目前,許多大型保險公司都將并購特別是跨國并購作為拓展市場領域、擴大市場規模戰略目標的主要方式。

  三、21世紀中國保險業并購的戰略意義

  隨著世界保險市場朝著全球一體化方向發展的步伐加快,保險公司與銀行業、證券業相互兼業混合經營將成為一種新的趨勢,國際保險業之間的競爭將日益激烈,保險并購已越來越引起業界的關注和重視。因此,在人類進入到21世紀,大力開展保險并購對中國保險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一)保險并購是我國保險業實現規模經濟的需要

  根據規模經濟的一般原理,大公司一般要比小公司經營成本更低一些,其運作效益更高一些。這是由于固定資本要素的不可分割性所造成的,公司擴大業務量,投入總額不會隨業務量的增加而成比例增加,平均固定成本會隨業務量的擴大而遞減,因此,包括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在內的產品平均成本自然會隨業務量的增加而遞減。從目前大量國際保險業并購的事例中,我們可以驗證的一條普遍規律是: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兼并收購來擴大業務經營規模,業務經營規模的擴大可以降低平均成本,從而提高規模經濟效益。就目前而言,在我國保險業中絕大多數保險公司都沒有達到規模經濟的要求,有些公司還存在小型化、區域化、分散化的特點。因此,通過兼并和收購這一手段不失為中國保險業擴大經營規模實現規模效益的主要途徑。

  (二)保險并購是我國保險業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的需要

  進入21世紀,我國面臨的金融風險形勢仍然非常嚴峻,甚至有惡化以至發生金融危機的可能,保險業與金融業一樣,由于其為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也將面臨經營風險,〈近期日本保險公司紛紛破產就是例證〉,一些中小保險公司由于資本有限,力量薄弱,抗風險能力差,一旦出現問題就有可能破產倒閉,而我國保險監管當局對此類事情的處理一般采取兼并重組、政府求助和破產清算,盡管這三種方式在實踐上各有所長,但總體來講,兼并重組的效果要優于政府救助和破產清算,因為并購可以減少國家財政和企業的負擔,充分挖掘陷入危機保險公司的生存價值,也可以減少對社會和對保險體系的沖擊。此外,并購使保險公司有了一個多元化的業務視角,經營多無化、產品多樣化能有效分散風險,提升其在市場上的地位。此外,國際間的并購能夠加速本地化進程,可盡享本土優勢,享受龐大而潛在的客戶網絡系統。因此,并購是我國保險業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的需要。

  (三)保險并購是我國保險業走向綜合經營的需要

  銀行、保險和證券業的相互滲透與合作是經濟全球化、自由傾向金融創新不斷發展的必然產物,混業經營已是世界性潮流,是一種發展趨勢,我國保險不可能長時間違背這一潮流,最終必須走綜合經營的道路,而并購是我國保險業走向綜合經營的必經之路。就目前而言,我國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從數量上來看,已完全是夠了,今后保險公司要經營證券業務沒有必要另外建立屬于它自己的證券公司,也沒有必要另建銀行來從事銀行業務,保險可以通過兼并和收購現有的證券公司和銀行實現綜合經營,打造全能化的金融保險服務集團。通過兼并收購,可以實現資源共享、網點共用,可以進一步撤并機構,裁減人員,大大地節約成本,不但擴大了保險的業務領域,而且為客戶提供了全能化超市化的保險服務。

  (四)保險并購是我國保險業應對“入世”挑戰參與國際保險市場競爭的需要

  2001年11月中國已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對中國保險業而言是一把雙刃劍,機遇與挑戰并存。就目前而言,我國保險業不僅在國內與外資保險公司競爭中難保穩操勝券,更難在國際保險市場上與外國保險公司一爭高低。從總體上說,發達國家的保險業同我國保險業相比有很大的競爭優勢。從資產總額看,截止到2000年底,我國保險公司總資產為3373.9億元人民幣,而世界前25大保險公司中資產的最少的一家也在100億美元以上。從資產負債來看,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分別為94.67%和94.2%,這表明自有資本較少,主要是負債經營;從資產利潤率來看,兩家公司的資產利潤率分別為0.47%和1.78%,而世界前20大保險公司中資產利潤率最低的也達到了4%的收益率,國際保險行業的平均標準為2%;從資金運用來看,到2000年11月底,全國保險公司投資額為1191億元人民幣(其中入市資金為115億元),占保險總資產的比例為4%,而發達國家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率普遍在85%以上。此外,在產品開發技術、營銷技術、管理技術、風險控制、人才資源開發與使用等方面,發達國家保險業的競爭能力都很強,在此種情況,我國保險業必須通過并購,增加其在國內保險市場的競爭力來抵御外資保險公司的挑戰,也只有通過并購,才能走向國際保險市場,學習借鑒國際保險業的先進管理經驗,參與國際保險市場競爭。

  四、中國保險業并購的策略選擇

  席卷當今世界的保險業并購浪潮昭示我國保險業,兼并收購完全有可能成為推動我國保險業持續成長的主要力量,隨著保險業對外開放步伐的加快和全球保險一體化的推進,中國保險業的兼并遲早要融入到國際保險業兼并的大潮中去,同時,隨著我國對分業管制的放松乃至取消,我國保險業完全有可能產出多元化的大型保險(金融)集團。為使我國保險業能順利進行并購,當務之急應在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㈠要健全完善我國保險業并購的法律保障體系

  保險并購涉及面廣、綜合性強、政策靈敏性高,迫切需要有保障其規范運作的法律法規就目前而言,我國一方面缺乏有關保險、銀行并購方面的法律規定;另一方面,現行一些法規又不利于保險并購的廣泛深入開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都強調要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從而限制了我國保險業開展混合并購。因此,既要加立法,考慮制定《保險公司并購條例》等并購法規,也要在必要時對一些現行的法律法規中的有關并購的限制性條款進行修改,為保險業并購的開展掃除法律障礙。

  ㈡要制定科學合理的我國保險業并購的中長期規劃

  目前,我國保險業還不具備大規模、完全意義上的并購所需的內外部條件,因此不能盲目響應、從速跟進國際保險業兼并潮,而是要抓緊做好各項基礎性準備工作,積極又穩妥地推進我國保險業的戰略性并購。首先,應在中國保監會指導協調下,由保險行業協會具體組織,選擇保險業較發達的上海、北京、廣州等地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和論證。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的中、長期保險并購規劃,如并購的方案、方式、內容、階段、步驟、原則和目標等。鼓勵保險公司在非產權與資本層面的業務合作以及不同地域間的合作,加快我國保險業的市場化進程;支持4家國有商業保險公司向全能化、國際化方面發展;鼓勵股份制保險機構和區域性保險機構通過增資擴股獲取與其經營能力相匹配的資本規模,盡快組建具有國際影響的跨國金融保險集團,全面參與國際保險業的并購。其次,在具體實施保險并購時,應實施階段性重點推進策略,具體可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以橫向并購為主階段。橫向并購應立足于商業保險公司的內部整合,即按照效率原則,撤并或重組商業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以降低成本,實現集約化經營。在此基礎上,鼓勵國有商業保險公司與股份制保險公司以及股份制保險公司之間進行并購,從而壯大規模,實現規模經濟和優勢互補。第二階段以混合并購為主階段。待條件成熟,在適當時候通過保險公司兼并收購銀行和證券公司甚至工商企業,組建若干家可以經營全面金融業務、實力雄厚的金融保險集團,在國際保險市場上具有較強適應性、兼容性、競爭性,為實現跨國并購奠定基礎。第三階段以跨國并購為主階段。在未來5到10年以后,我國保險公司通過橫向并購和混合并購,實力將大為增強,完全具備了在國際保險市場上展開競爭的能力,我國的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兼并收購外國保險公司、外國銀行及外國證券公司進入到國際保險市場,在國際保險舞臺上爭得自己應有的位置。

  ㈢規范保險并購中的政府行為,加強對保險并購的監管

  保險并購是市場行為,必須要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客觀要求,要按照市場經濟的運行原則進行。但在我國目前特定的歷史條件下,保險并購又離不開政府的支持和推動。因此,我們要立足于規范保險并購中的政府行為,把保險并購視作促進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步驟,按市場原則推動保險并購合理、高效運作,徹底摒棄對有嚴重問題保險公司的政府保護,正確把握保險并購的客觀標準。對資產質量差、嚴重資不抵債的保險公司,在市場退出方案的選擇上應當選擇行政關閉或破產清算,而不能“一并了之”。此外,從國外保險并購的實踐來看,保險并購必須得到保險管理當局及有關部門的批準,我國也不例外。作為全國保險業的監管管理部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抓緊制定辦法,加強對保險并購的監管,如果是跨保險行業的并購,中國保監會還應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征監會等部門加強協調與配合,提高監管質量與效率。如果是跨國并購,還應加強與國外保險監管機構等部門的合作與交流,根據其要求和原則開展對保險并購的監管,并與其保持密切聯系,溝通監管信息,以提高國際保險并購的監管水平。

  (四)、積極推動保險業務趨向全能化,盡快培育保險(金融)集團公司

  由于保險、銀行、投資等金融產品有內存的相似性而具備了一定的替代性,因此,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球的金融服務業發生了巨大的變革,其趨勢就是金融服務業日益融合。這一變革過程具有兩個基本特征。第一,傳統的銀行機構已經轉變為新的金融機構服務企業,包括機構性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從事著新的金融業務,承擔著新的金融風險。第二,非銀行金融如共同基金、投資銀行、退休基金和保險公司等已開始在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展開激烈競爭。為迎接來自海外實行混業經營的金融保險集團的挑戰,我國保險公司就必須在繼續開拓轉統業務的同時,向銀行、證券、投資

理財等新領域擴展,通過合作并購,使保險業務趨向綜合化、全能化。當前,出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等多方面因素的考慮,我國依然是實行保險業、銀行業和證券業的分業經營,并通過相應的監管機構和政策法規。

  但我們也應注意到,我國金融業分業的格局也正在悄悄地發生變化,證券公司已獲準從銀行間同業市場抓借資金;而銀行也可以接受股票質押發放貸款;2000年11月,中國保監會批準了一部分保險公司購買證券投資基金,使保險資金間接地進入證券市場,光大集團入注申銀萬國,從而成為一家集銀行、證券、保險業于一身的金融控股公。所有這些都預示著混業經營的大門正在緩緩開啟。我們相信,今后隨著形勢的變化和條件的成熟,政府將會放松分業經營的管制,可允許一些經營狀況好的保險公司兼并有問題的或弱小的保險公司,允許保險機構間、保險與銀行證券間的交叉重組,有條件的可在海外上市,并通過海外資本市場來實現多元化擴張,從而實現內外、上下全方位的對接兼容,最終使國內外業務都趨向全能化,培育多元化保險(金融)集團公司,為大規模的保險并購打好基礎。

  (五)、實施創新戰略,盡快提高我國保險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與較強的抗風險能力是保險并購的先決條件。保險公司的管理水平低下,就難以充分滿足并購對科學決策機制、調配資源的能力、風險控制及并購的操作技術的要求,從而降低并購的效率與效能。目前,我國保險業并購的動力不足,管理水平也不能適應并購后規模擴大的需要。為此,必須要實施創新戰略。首先,要進行制度創新。國有商業保險公司要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要求,加快股份制改造的步伐,使其成為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法人實體和競爭主體。要從構筑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入手,達立民主科學的決策機制、高效有序的運行機制、嚴格規范的監督約束機制以及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機制,把保險企業辦成真正意義的商業保險公司。使保險公司既有動力又有壓力,迫使保險公司通過并購求生存、求發展,解決保險公司并購動力不足的問題。其次,要進行技術創新。廣泛運用高新技術和現代化設備,積極開展網上保險和利用網絡進行內部管理,提高經營效率和管理效率。技術創新能力是實現大規模保險并購,培育和發展現代保險企業,推動我國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第三,要加快人才的培養和引進。保險公司并購后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經營范圍日趨綜合化、國際化、全能化,它要求有一大批既懂經營又懂管理,既熟悉保險業務又精通銀行證券業務的高素質人才,為此要積極培育和引進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為保險并購提供人才保證。通過上述措施,使保險公司自己變得“強壯”,以確保保險并購的成功,并逐步進入到:發展——并購——更大發展……的良性循環之中。

  (六)加強與投資銀行的聯系,確保保險并購的公正性、合法性

  保險并購由于在信息搜集、資產評估、融資、法律確認等方面內容龐雜,專業性很強。因此,必須依靠相關的中介服務組織才能順利、高效率地進行,而投資銀行作為資本提供者和資本使用者之間的橋梁,在國際保險業兼并收購和保險業戰略性重組方面發揮著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作為保險公司應積極研究投資銀行業務,加強同投資銀行的合作。投資銀行可以為我國保險業兼并收購提供效能卓著的資本運營服務,既可以在戰略上作為專業顧問進行保險業兼并收購的總體規劃,又可以在策略上策劃兼并收購的具體運作方式,提供融資安排,開展資本經營,維護兼并收購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由于健全、完善的資本市場是保險并購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舞臺。因此,必須十分重視和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保險并購中的積極作用。要適時推進條件具備的保險公司、商業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類企業上市,為我國保險并購活動奠定更加靈活、更為廣闊、更具生機和活力的市場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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