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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損改革等待保險法規更新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21日 13:54 《理財周刊》

  文/本刊記者 佟琳

  你往一家保險公司繳了保費,卻在出險之后,眼巴巴看著保險公司怎樣計較你的損失,然后看他有模有樣地拿出算盤,從身后的錢袋子里掏錢給你。即使這賬是公平的,你可能心底里還會有點不舒服。

  根據國際慣例,尋求定損公平的最直接渠道應當是保險公估。然而我們遺憾地看到,在中國,保險公估至少在目前還難當重任。除了自身發展仍顯稚嫩外,保險公估一直難以突破的卻是制度困境。

  在2003年出臺的新《保險法》中,對于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有著專門的定義和規定,但公估人并未得到同等待遇,與之相關的規定僅有一條——第一百二十條,“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可以聘請依法設立的獨立的評估機構或者具有法定資格的專家,對保險事故進行評估和鑒定”。也就是說,從法律上來說,保險公估并沒有得到明確的法律地位,因此無法和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并駕成為保險市場的三駕馬車。

  然而,僅僅是“可以聘請”,而且又沒有明確寫入“公估”這個名字,使得這些年來公估僅僅作為一個“半隱行行業”存在著,幾乎沒有發揮功能的空間。

  2002年8月,22家保險公估公司的負責人曾聯名上書保監會,請求給予保險公估人以明確的法律地位,但結果并不理想。在保監會看來,盡管目前的定損機制很難做到公平,但是讓贏利途徑單一的保險公司自動讓出理賠環節難度太大,何況還要精簡相關的機構和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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