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備受詬病的社保制度改革拉開大幕。國務院昨日發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其中強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這意味著法律層面已發出信號:社保雙軌制改革過程中,最難的養老金改革也箭在弦上。有業內專家指出,改革無法一蹴而就,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小步走”模式,才能使改革順利推進。
不繳費卻領退休金的時代將終結
《條例》強調,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也就是說,從7月開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會與企業工作人員一樣,統一參加社會保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從不繳費、退休卻拿較高退休金的歷史將終結。公眾呼吁已久的“養老金雙軌制”改革也向前邁了一步。
事業單位,一般指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目的的社會組織。在大多數人眼中,進了事業單位就相當于端起了“鐵飯碗”,與企業員工需要繳納各種社保不同,事業單位員工在社保方面相對寬松。對外經貿大學保險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國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各地針對事業單位員工的社保繳納方式不盡相同,以其所在的高校為例,對外經貿大學作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員工除個人繳納失業保險外,其他4項保險均不需繳納,而同樣作為高校,一些市屬高校員工就要繳納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等險種,但大部分不會將“五險”全部繳納齊全。
我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3153萬人。國務院法制辦和人保部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近年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較大進展,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很顯然,討論多年的“養老金雙軌制”是改革的首要難題。“《條例》的出臺,標志著‘雙軌并一軌’的改革大幕已經拉開。”王國軍說。
值得一提的是,擁有更高社保福利的公務員并不在本次改革范圍之內。
事業單位改革動了誰的“奶酪”
事實上,事業單位改革的風聲早已“吹起”。人保部部長胡曉義曾表示,我國將改革和完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制度,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制度的有效銜接,實現新老制度的平穩過渡。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也指出,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年初,國務院印發意見,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提出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明確了這項改革的時間表。
目前,我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由財政統一籌資、統一支付。大多數事業單位人員由國家全額或差額為其退休金買單,這就造成了這部分人員不需繳納養老保險費而享受高額養老金,而企業職工繳費負擔沉重但養老金水平卻較低的不公平局面。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單菁菁認為,改革必然觸動一些人的既得利益,多年來對“養老金雙軌制”改革的推進也是多方較量和權衡的結果。
改革需“老人老辦法 新人新辦法”
長久以來,我國事業單位人員在繳納社保方面千差萬別,有的交過一部分社保,有的從來沒交過,未來如何補繳、補繳之后如何領取等,需要政策制定過程中做到足夠細化。“以養老保險為例,我國規定,員工需要繳納滿15年才能按繳費數額領取養老金,而15年只是起步,但這顯然并不能作為事業單位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標準。”單菁菁建議,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方式進行政策上的過渡是比較合理的,未來也不排除會定更加細化的過渡性政策,解決事業單位員工的社保問題。
據了解,我國養老金的領取金額是通過計算國民期望壽命、經濟增長幅度等設計出來的,一旦將事業單位人員所繳納的養老金納入養老金整體的“大盤子”當中,勢必要對養老金的繳納和發放水平進行重新計算。單菁菁說,可以預見的是,未來事業單位人員會與企業人員一樣,退休金由各年度繳費所決定,體現繳費多待遇高、繳費少待遇低的公平原則。北京商報記者李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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