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專稿】記者 高欣 22日,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相關負責人指出,該案是證監會查處的首例保險從業者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案。
該負責人指出,夏侯文浩在擔任平安資管保險資產投資室的投資經理時,利用職務之便,盜取所在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未公開信息,獲利919萬余元。據悉,目前案件已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媒體報道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核查發現的線索,2011年11月,證監會對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原投資經理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行為立案調查。2012年6月,證監會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目前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夏侯文浩2009年6月進入平安資管,2009年12月起擔任平安資管保險資產投資室的投資經理,先后負責三個保險資產管理賬戶的具體投資管理工作,2011年4月起升任投資室副經理。夏侯文浩在2010年2月至2011年5月實際管理保險資產賬戶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三個保險資產管理賬戶投資交易的有關未公開信息,使用“趙某某”、“夏某某”、“蔣某某”證券賬戶,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險資產賬戶買入相同股票11只,成交金額累計達1.46億余元,獲利919萬余元。
夏侯文浩的上述行為構成了《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四款規定的“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相關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所述違法行為,涉嫌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等有關規定,證監會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案中,夏侯文浩規避監管的意圖較為明顯,使用的證券賬戶先后轉挪于廣州、上海等地多家證券營業部,賬戶資金更是通過其親屬、朋友等多人銀行賬戶過橋走賬。面對復雜案情,證監會調查人員經過周密部署和仔細調查,取得了扎實證據。在鐵證面前,夏侯文浩對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供認不諱,并在調查后期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本案是證監會查處的首例保險從業人員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案,夏侯文浩是保險資產管理行業的貪婪“碩鼠”,自上任投資經理到被證監會調查發現的一年多時間里,利用職位之便,盜取所在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未公開信息,為己交易獲利。他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險資產買入同一股票獲利的行為,不僅損害了保險資產和被保險人的利益,而且損害了資本市場的“三公原則”,破壞了資本市場秩序,應當依法嚴懲。
該負責人強調,保險資金已與證券投資基金等構成證券市場機構投資資金的重要來源。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經理和基金公司基金經理一樣管理著巨額資金,其“老鼠倉”行為,危害同樣嚴重。對各類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老鼠倉”行為,證監會一經發現查實,都將堅決打擊,嚴懲不貸。參與資本市場的各類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應以本案警示自身,依法履行職責,堅守職業道德,遠離“老鼠倉”等違法行為。
(證券市場周刊供稿)
【作者:【財經網專稿】記者 高欣 】(編輯:史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