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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一賬戶類型的產品,也因為賬戶設立時機的不同而表現大相徑庭。比如截至9月底,招行信諾的“智富贏家A B 先鋒A型賬戶”累計收益率為-37.55%,其“智富贏家C D 先鋒B型賬戶”累計收益率為-45.69%,而其“步步為贏進取型賬戶”累計正收益為104.65%。同樣的投資策略,結果卻相差如此之大,原因就在于前兩者的設立日期分別是2007年8月和2008年1月,而后者的設立日期為2004年9月上輪牛市尚未啟動之時。
去年跟風推出投連產品的公司,如今隨著股市的暴跌而一損俱損。而產品的持續虧損也直接導致了近期的退保風波。
銷售誤導引紛爭
在退保事件中,誤導銷售行為也是罪魁禍首之一。此前,為做足投資型保險的風險提示和銷售管理,保監會就曾下發《投資連結保險管理暫行辦法》、《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文件。但這一現象并未能得到充分遏制。
著重收益、刻意忽略提示風險,或者偷換概念、以基金名義銷售投連,這些是誤導的幾個主要手段,而這一現象在銀保渠道蔓延得更廣泛,市場傳聞某公司有銷售人員向消費者承諾了保底收益,甚至有公司向部分銀行提供了由公司蓋章的保底協議,但這些都是嚴重違反規定的做法,也是目前監管部門嚴查的目標。這多少也揭示了一點,關于投連險的大多數糾紛,最終還是糾纏在收益率上。
有理財師認為,排開銷售中的誤導、欺騙行為不談,單純從理財角度看待投連險的得失,如果投保人最初只是抱著短期投資的目的去購買,那么投連是不適合的,只有經過長期投資,化解了短期風險,才能最終享受經濟增長帶來的收益,這個操作概念和基金定投類似。長期收益也是選擇投連的最終目的。如果投保人因為一年半載內的收益率不佳而倉促退保,既要損失賬戶內的投資價值,又要承擔退保損失,得不償失。
轉保分紅需謹慎
由于投連險目前身處逆境,導致分紅險產品迅速“上位”,以友邦、恒安標準人壽為代表的外資保險公司和以太保、新華、泰康等為代表的一批中資公司都適時地力推分紅險產品,明年的險種競爭趨勢已漸漸明朗。
許多投保人因此紛紛咨詢保險代理人是否需要轉保分紅險,但相關保險理財專家告訴記者,所謂分紅險的“受歡迎程度”只是保險公司因自身銷售策略改變而進行的一種炒作,并不代表該險種是市場的呼聲和投保人的真正需求。換言之,分紅險并不如其所宣傳造勢的那般“熱門”。
“分紅險的銷售中也存在一定的誤導,比如將其描述為收益高而穩定的投資型保險,夸大分紅率,過分強調現金紅利等等。”專家表示,“另一方面,分紅險和傳統類壽險在功能上其實相差不大,吸引顧客的手段主要還是紅利,公眾對分紅險的理解還是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記者從一些保險產品的論壇上看到,許多投保人都將自己繳費十幾年的保單和紅利拿出來“曬”,但金額和歷年來所繳納的保費相比,最后收到的紅利都是九牛一毛。對此,有保險代理人建議,由于金額太少,通過現金領取紅利意義不大,可選擇在保額里累積生息。
專家表示,由于分紅險的紅利是從保險公司整體投資資金運作的收益中拿出來回饋客戶的,其收益有無和多少都是視保險公司投資經營狀況而定的,紅利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風險。由于其投資方向主要是穩定的中等收益品種,因此基本不受股市的影響,再加上分紅險本身最低分紅也就是零,不可能出現負收益,因此風險和收益均屬于“中庸型”,投保人不適宜將手中的分紅險保單看作是一種有效的“盈利”手段。
此外,許多情況下,分紅險保單都采取英式分紅,即保額分紅,這種方式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樣到期可以把紅利取出來轉化為現金收益,而是通過增加一定比例的保額進行分紅。假設一款分紅險產品2008年的分紅率達到1.37%,假如年繳保費2000元,保額12萬元,即所得紅利以12萬元的1.58%來算,也就是該保單的保額價值達到了121896元。這跟銀行利息完全不同,且紅利沒到期不能取現。此外,由于不同的保險公司分紅方式有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