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定富點破保險業四風險(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6日 02:53 21世紀經濟報道
保監會未來將在精算制度、條款費率管理、銷售資格、銷售區域、償付能力要求、投資渠道等方面研究制定相應對策,密切關注壽險公司分紅特儲、萬能平滑準備金提存的動態情況,深入研究分析各公司的精算報告和償付能力報告。 “目前沒有對投連險的銷售做出嚴格的要求,投連的保費在投資上也基本沒什么限制,下一步要專題研究這一問題,要從機制上長遠解決,而不是單純依靠審批這個手段。”吳定富稱。 此外,“部分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風險沒有足夠的認識,出現了強烈的投資沖動,超范圍、超比例投資以及不規范關聯投資時有發生,有的擅自簽訂合同,下一步要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公司進行深入的專項檢查。”吳定富說。 新設稽查局 針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將被加大。 2002年以來,保監會共依法處罰違法違規機構3280個次、人員1586人次,但吳定富仍表示,某些處罰力度不夠,下一步要加強聯動,加大處罰力度。 “制度的執行力不強,一些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有的甚至形同虛設,處罰的威懾力不夠。”吳定富稱。 保監會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保險監管部門共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實施147家次行政處罰,同比減少37.45%。 相對慣常對出現問題的分支機構和基層公司進行處罰,未來監管部門將更多從總公司查找問題和深層次原因。 吳定富指出,要強化責任追究,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在處理當事人的基礎上,區分直接責任、關聯責任和領導責任,追究上級機構和高管人員的責任,對法人機構管理制度存在明顯漏洞,或者分支機構管控不力,甚至縱容分支機構違規經營的,追究總公司及高管人員的管理責任。 一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負責人表示,很多基層分支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都與總公司的政策和管控力度密切相關,監管部門只對基層管理人員實施處罰不利于一家公司總體風險的防范,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就可能出現類似違規行為在其他分支機構出現的狀況。 為加大查處力度,保監會將設立稽查局,主要負責組織實施保險業綜合性檢查和違法違規案件立案查辦等工作。 此外,保監會還將設立稽查委員會、償付能力監管委員會、行政處罰委員會和教育培訓委員會四個非常設機構。 “此前財險、壽險、中介等監管部都有處罰權,將來要制定統一的處罰標準,將處罰和檢查相分離,處罰權全部劃歸行政處罰委員會。”吳定富表示。 除了橫向的部門協調和資源整合,未來保監會機關和各保監局的上下聯動也將被加強,并統一執法程序和執法標準,明確保監局的處罰權限,在審批省級分支機構時要聽取當地保監局的意見。 此外,規范保險市場秩序將成為保險監管的一項重要任務,產壽險分別以車險和整頓銷售誤導為切入點。 “車險業務占財產險業務的70%以上,針對車險數據不真實、通過多種方式套取資金違規支付手續費或進行商業賄賂,要加大現場檢查和處罰力度;壽險方面要著手修訂分紅、投連等產品的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建立保險公司投資型產品的信息公布平臺。”吳稱。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