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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統一定價 航意險告別暴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 14:27 財經時報
本報記者 崔帆 從12月1日開始,消費者有望以更低的價格買到更高保障的航空意外保險產品 “每次在國內只坐幾個小時的飛機,最低保費要花上20元錢,連機票都能打折,航意險價格為何就不能打破統一定價呢?”這是經常往返于京滬兩地的陳先生發出的抱怨。 日前,中國保監會宣布廢止“航意險費率20元、保額40萬元”的行業指導性條款,將航意險產品開發權和定價權完全交給保險公司。 這意味著,未來陳先生有望以更低的價格買到更高保障的航空意外保險產品。 取消20元指導價 保監會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保監會已于近日下發《關于加強航空意外保險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從12月1日起,廢止現行的航空意外保險行業指導性條款,將航空意外保險產品開發權和定價權交給保險公司。 換而言之,航意險“每份保費20元,保額40萬元”的統一規定將廢止。 這意味著, 曾經被消費者指責“暴利”和媒體指責共保組織涉嫌壟斷的航意險即將告別非議。今后保險公司在航空意外保險的開發上將“百花齊放”,走上比價格、比服務的競爭道路,投保人將有更多選擇,有望以更低的價格買到更高保障的航空意外保險產品。 降價一半 “現在的交通工具眾多,航意險只能保障飛機上的短暫幾個小時,而保險公司前赴后繼推出的交通保險基本上都是保1年的,包括搭乘的所用交通工具,而保費只是目前航意險價格的兩倍或3倍。因此航意險保費過高的問題事實上很久前就引起了各家保險公司的重視。”某壽險公司團險部負責人告訴《財經時報》。 據了解,航意險銷售過程中的委托代理制度也蘊藏著極大的風險,“按規定保險代理費不得超過保費的8%,可在實際操作中,中介代理得到的收入遠遠超過了這個數字,保險公司微利,大部分利潤落入了中介機構,投保人利益也受到威脅。” “12月以后,航意險的價格有可能會降到10元左右,也有可能會更低。”業內人士分析,新規的出臺將成為航意險暴利的終結,各公司將為此“各顯神通”進行激烈的價格戰。 20元航意險暫不退市 一位在保險公司工作、目前代理航意險銷售的工作人員告訴《財經時報》記者,目前尚未接到航意險銷售價調整的通知,其代銷的航意險每張面值仍然為20元。 而真實情況是,各家保險公司的航意險保單存量仍很大,為了降低成本,各保險公司的航意險保單都是大批量印刷,采用固定款式、條款和面值,出單時只需打印投保人名字、航班號及出單日期。 預計這部分保單還需要時間進行“消化”,保險公司暫時不會對航意險面值進行調整。 但《財經時報》了解到,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除機場銷售的航意險保單仍按照20元面值的指導性價格進行銷售外,不少航意險銷售網點,都已經按照低于面值的價格銷售航意險保單。 特別是在機票銷售網點,他們從保險公司以4至5元的價格進行保單“批發”,然后以10元左右的價格將航意險保單銷售給需要的機票購買者,其中一些機票票務公司甚至以批發價銷售甚至免費贈送航意險保單。 此外,各保險公司還推出很多保險期限為一周、一月、一年不等的交通意外保險,成為航意險的替代產品,完全可以滿足航意險的保障需求。- 鏈接 航意險“前世今生” 1989年,根據《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壞賠償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航意險開辦。當時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與民航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一起研究制定了最早的航意險產品,分五種費率,即3元、5元、7元、9元、11元,分別保1萬元、2萬元、3萬元、4萬元、5萬元。1993年,調整為5元、10元,分別保3萬元、6萬元;1996年,調整為10元、20元,分別保10萬元、20萬元。 1998年,央行頒發了“保額20萬元、保費20元”的統頒條款,同時廢止各保險公司原有航意險條款。 2002年10月,修訂后的《保險法》規定,保險監管機構不再制定保險條款,統頒條款失去法律依據。2003年初,保監會廢止統頒條款,公布了行業指導性條款———“每份保費20元,保額40萬元”。 此后,行業指導性條款成為主流產品,替代產品也逐步發展起來。2007年12月1日起,保監會將廢止行業指導性條款,將航空意外保險產品開發權和定價權交給保險公司。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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