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貼交強險標志 國慶后扣車罰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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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3日 12:37 法制晚報 | |||||||||||
若不投保 最高罰800元 本報訊(實習記者 柯云飛)在交強險費率出爐后,保監會昨日對媒體公布了交強險標準保單和保險標志。從10月1日起,沒有保單或保險標志的車就要被查扣并罰款。
保監會解釋,如果屬于忘記帶保單的情況,公安交通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如果根本沒有投保或者保險已到期,除了扣車以外,還將處以200元至800元的罰款。 同時,保監會財險制度處負責人否認交強險6萬元的保額偏低,稱會根據情況逐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