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提出房貸險改進措施 保額不準超貸款總數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3日 07:29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 |||||||||
“僅貸款8成,卻要按房屋總價買保險” “本來可逐年繳納,卻要求一次性躉付” “房子還沒拿到,卻要提前購買房屋財產損失保險……”這些被稱為房貸險“三大弊端”
昨日,中國保監會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貸款房屋保險管理的通知 》,對房貸險的保費金額計算及繳費方式作出明確規范”。由此,各界圍繞房貸險的方方面面的爭論可算宣告結束。 保費計算不合理 目前保險公司的房貸險一般包括兩個部分:房屋保險和還款保證保險。房屋保險保房屋本身,還款保證保險則保證在被保險人發生意外死亡或致殘的情況下,由保險公司代為償付銀行貸款。房貸險保額為房屋總價(注意:不是貸款額),保費要求一次性繳清。 由于房貸險頗具有強制購買的味道,因此一些“不合理”條款也備受爭議。有業內人士曾指出房貸險存在三大弊端: 一是繳費方式不合理。貸款人本可以選擇一次性躉付或逐年繳納保費,但辦理房貸險時,卻要求申貸人一次性躉付。 二是保險期限確定不合理。一些僅承保財產損失保險責任的貸款房屋保險要求,其保險起期從貸款協議簽署時計算,很多市民質疑:我房子都還沒拿到?憑什么這個時候就開始計算保費。 三是保費計算方式不合理。多數房貸險要求,保費的計算依據是“保險費率×房屋總價”,一些市民為此質疑,100萬的房子,假如我只貸80萬,憑什么要以100萬來交保費?而按照計算公式,只要是100萬的房子,我貸款80萬(8成)和貸款1萬元所繳納的保費是一樣的,更是明顯的不合理。 取得房屋時才開算 保監會此次針對以上幾個備受爭議的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改進措施。 《通知》要求,一是要合理確定保險金額。“除經與貸款購房者協商并獲得其同意外,貸款房屋保險的保險金額應以貸款金額為最高限額”;二是要合理確定保險期限。“對僅承保財產損失保險責任的貸款房屋保險,其保險起期應為貸款購房者取得房屋使用權之日。而對承保被保險人還貸責任以及同時承保財產損失和被保險人還貸責任的貸款房屋保險,其保險期限可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的貸款起始日至被保險人按照相關規定清償全部貸款本息之日”;三是要合理確定繳費方式。“保險公司要積極開發分期(年)繳納保險費方式的產品。” 除此以外,對于目前房貸險銷售中的“高返點”等問題,保監會也規定嚴禁以現金、直接坐扣以及違規批單退費等方式支付代理手續費。 最后,保監會表示將督促保險機構、商業銀行嚴格執行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本報記者 劉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