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珠海明年實施
下月起開始過渡,將選定20個村(股份合作公司)開展試點
本報訊 (記者 趙慶平)今后,包括被征地農民在內的珠海農村人員在年老后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樣領取養老金!記者昨日了解到,從11月開始,《珠海市農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
險過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首先在全市20個村(股份合作公司)開展試點,并于2006年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鋪開。
“老年人口”免費享受老年津貼
據介紹,《辦法》以實施時間為界限,將農民和被征地農民劃分為老年人口(辦法實施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和勞動力人口(辦法實施時男16-59周歲、女16-54周歲)兩大人群。其中,對辦法實施時男16-59周歲、女16-54周歲的勞動力人口按保險方式處理,通過個人、集體和區(鎮)政府三方繳費,建立農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而老年人口由于已不具備勞動能力,無法履行繳費義務,因此這部分群體個人無需參保、繳費,可以免費享受市政府發放的老年津貼福利待遇,目前暫定為每人每月100元。不過,為了實現養老制度的可持續運行,《辦法》同時規定:“參保人個人未按規定參保并繳費的,其父母等直系親屬不能享受老年津貼。”
珠海市勞動保障局副局長閆昊波稱,老年人口免費享受老年津貼是珠海農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一大突破和創新,既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口的養老權益,也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有利于新制度的健康持續運行。隨著老年人口的逐年減少,政府財政負擔也逐年減輕。
被保險人可獲終身養老保障
由于養老金全部來自于個人賬戶的資金積累,一旦參保人賬戶中的錢支付完畢后,參保人仍然健在,將面臨無錢支付的情況。閆昊波表示參保人完全不用擔心。因為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之外,還設有農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儲備基金,主要目的就是用于長壽者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完畢后的不足部分和養老保險待遇調整。以有效化解長壽者的風險,并使廣大退休人員能夠分享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成果。
據介紹,考慮到個人、家庭及集體經濟組織的差異性較大,以及農民和被征地農民收入不穩定等特點,《辦法》確定了多繳費標準和多繳費周期的靈活繳費政策。在繳費標準方面,對參保人個人的繳費額確定了100元、80元、60元、40元四個檔次,同一經濟組織及其參保人可統一選擇其中一個標準繳費,參保人所在經濟組織、區(鎮)政府各按參保人個人繳費額的15%給予補貼。在繳費周期方面,參保人及所在經濟組織可以選擇按月繳納、也可以選擇按季、按年或半年繳納。當參保人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可以延續繳費,直至達到最低繳費年限。
背景
農村養老保險體系亟待完善
珠海市常務副市長何寧卡指出,目前,珠海市農村養老還主要以“養兒防老”或家庭養老為主,只有極少數進城務工人員才可以依靠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養老。與此同時,許多被征地農民則主要利用征地時政府給予的征地補償款維持生計。總的說來,農民和被征地農民中的大部分人都處于低保障或無保障狀態。
何寧卡還介紹,珠海目前還有28.37萬農民和被征地農民,2004年的一項調查顯示,珠海市農民和被征地農民中的老年人口(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約占其總人數的13.94%,已進入典型的老年社會。隨著珠海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發展,加快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為農民和被征地農民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就顯得極為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