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保險行業協會清門戶 合伙騙保永不再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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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7日 11:00 法制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 臺建林) 陜西省保險行業協會近日對非壽險從業人員的不良信用行為進行審查登記管理,根據不良行為的性質與情節輕重進行分類,對于未執行此辦法的單位沒收1到5萬元的違約金,并予以相應處分。 陜西省保險行業協會把6種行為認定為具有不良信用行為:1、阻撓、誤導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故意隱瞞投保人告知事項,或代替投保人、被保險人簽字的;2、隱瞞與保
另外,陜西省保險行業協會將根據不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對非壽險從業人員進行以下分類:A類,具有其中一條或多條情節特別嚴重者,進行行業內通報,各保險公司永遠不得使用;B類,不良信用行為情節較為嚴重者,由協會在行業內通報,各保險公司在1到3年內不得使用;C類,不良信用行為情節嚴重者,進行行業內通報,作為用人單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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