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擬規范境外投資保險類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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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1日 07:46 深圳特區報 | |||||||||
【據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記者 毛曉梅)中國保監會日前公布了《保險公司投資境外保險類企業管理辦法(草案)》和《非保險機構投資境外保險類企業管理辦法(草案)》,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保險公司投資境外保險類企業管理辦法(草案)》所稱境外保險類企業是指保險公司在境外投資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境內保險公司在境外的分支機構。所稱境外投資
《非保險機構投資境外保險類企業管理辦法(草案)》所稱境外保險類企業則是指在境外設立的保險公司、保險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和保險公估機構。 兩個辦法草案分別從投資申請、投資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對保險公司和非保險機構境外投資保險類企業的活動進行了明確規范。比如,對保險公司申請境外投資保險類企業的,草案規定其應當具備“開業2年以上”“具有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上年末總資產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外匯資金不低于1500萬美元或等值自由兌換貨幣”“償付能力額度符合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最近2年內無受重大處罰記錄”等條件;同時應“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核準的投資付匯額度內投資境外保險類企業”。 作者:記者毛曉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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