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破產 壽險利益有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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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6日 08:29 北京青年報 | ||||||||
張艷麗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昨日公布完善保險機構破產救濟制度 從今年1月1日起,人壽保險公司也要提取保險保障基金,以作為在保險公司破產、被撤銷時對保單持有人提供救濟的資金來源。
昨天上午,中國保監會首次公布《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起,保險公司每年都要按照保險業務自留保費的一定比例提留保險保障基金,壽險和長期健康險業務首次列入提取之列。 壽險首次納入保險保障基金 保險保障基金是根據《保險法》的要求,由保險公司繳納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統籌使用”的原則,在保險公司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單持有人或者保單受讓公司等提供救濟的法定基金。簡單地說,當保險公司破產或被撤銷,如果其有效資產無法全額履行其保單責任時,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事先確定的規則,向保單持有人提供全額或部分救濟,減少保單持有人的損失,確保保險機構平穩退出市場,維護金融穩定和公眾對保險業的信心。保險保障基金在國外有“保單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網”之稱。 昨天上午,中國保監會財務會計部和法規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管理辦法》出臺前,保險公司根據財政部1998年發布的《保險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只對財產險、意外險、短期健康險和再保險業務提取保險保障基金,廣大的壽險、長期健康險的保單持有人不受保險保障基金的保護,而且保險公司提取的保險保障基金都留在各公司的賬上,既沒有按照《保險法》的要求進行“集中管理”,也沒有做到“統籌使用”。 而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意味著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金融機構破產,國家財政兜底”體制在保險領域被率先沖破,今后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保險公司可以按照市場原則,平穩地退出市場。 根據《管理辦法》,除保險公司在境外直接承保的業務和從境外分入的業務、政策性保險業務和中國保監會認定不屬于保險保障基金救濟范圍的其他保險業務外,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其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業務自留保費的1%,有保證利率的長期人壽保險和長期健康保險業務自留保費的0.15%,無保證利率的長期人壽保險業務自留保費的0.05%繳納保險保障基金。當財產保險公司、綜合再保險公司和財產再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的6%,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和人壽再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的1%時可暫停繳納。據估算,每年產險保障基金可達10億-12億元,壽險保障基金達11億-12億元。 保障基金并非對所有保單都全額救濟 保險保障基金是保險公司自我募集形成的行業互助性質的法定基金,中國保監會從多方面對保險保障基金進行管理。 當保險公司破產或被撤銷時,保險保障基金對產險、壽險的不同情況保單進行的救濟方式和額度是不同的。 具體來說,對非壽險保單,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5萬元(含5萬元)以內的部分予以全額救濟;超過5萬元的部分,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濟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濟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80%。壽險公司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應依法轉讓給另一家壽險公司。保險保障基金向人壽保單的受讓公司提供的救濟金額,如果保單持有人為個人,以轉讓后其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如果保單持有人為機構,以轉讓后其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80%為限。 這位負責人分析說,壽險保單的利益保障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保險公司在破產或被撤銷前,把所有保單都通過債權轉讓協議轉讓給另一家壽險公司,這種情況下,保單持有人的利益應該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另一種情況是,保險公司破產或被撤銷前,沒有找到受讓方,那么只好由監管部門來指定接手的保險公司,這就需要動用保險保障基金來向受讓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救濟,以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而這時,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則可能會受到10%-20%的損失。 這意味著,即使有了保險保障基金,保單持有人的利益也不總是會得到100%的救濟和補償。這就需要消費者在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挑選財務實力強、償付能力高、管理水平和服務信譽良好的保險公司,以增加自己保單的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