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月份與合約數量直接關系到套期保值的效果,是套保操作的核心環節。
(1)選擇套保合約的交割月份。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同時有四個合約可供交易:當月、下月以及隨后的兩個季月。因此,在套期保值的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選擇合約月份的問題。在進行決策時,首先考慮的一個原則就是月份的相同或相近,即選擇股指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最好是與未來買入或賣出股票組合的時間相同或相近。
其次要考慮期貨合約成交的活躍程度,如果按照第一個原則所選擇的合約為成交非常清淡的遠期月份,其成交量無法滿足保值的需要時,可以選擇成交比較活躍的近月合約,當近月合約臨近交割時,平掉該合約而將保值頭寸轉到下個月份合約。
此外,還要考慮到各合約之間的相對價差,在合約價差變動較大時,保值者可以主動轉換合約,獲得合約間的升貼水收益。
(2)計算套期保值時需要買賣的合約數量。
在選擇了合約月份后,需要確定買入或賣出股指期貨合約的數量。通常,這需要根據股票組合的Beta(β)系數來確定和調整。
首先,計算股票組合中每只股票與大盤的相關度,即個股與滬深300指數之間的β值。β值是用來衡量一只股票(或者一個股票組合)的風險與整個股票市場風險程度之間的關系。例如,某一只股票β值為1.5,這就意味著如果大盤下跌10%,則該股票價格將下跌15%。
其次,將每只股票的市值乘以其β值,就可以得到所有避險之股票的修正組合市值。最后,將修正組合市值除以一手選定的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價值,就可以得出套保所需要的該股指期貨合約的數量。計算公式如下:
在確定了用于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貨合約月份及數量后,投資者就可以進行相應的建倉。
(由中金所供稿。本專欄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涉及業務規則的內容,請以正式規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