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對會員或者客戶獲批套期保值額度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交易所對申請人的有關經營狀況、資信情況及期貨、現貨市場交易行為進行監督和調查,會員及相關客戶應當予以協助和配合。交易所有權要求獲批套期保值額度的申請人報告現貨、期貨交易情況。
會員或者客戶套期保值期貨持倉超過其相應的現貨資產配比要求的,交易所有權要求其限期調整;逾期未進行調整或者調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有權調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額度,必要時可以采取限制開倉、限期平倉、強行平倉等措施。
會員或者客戶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倉合計超過該方向獲批套期保值額度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第一節交易結束前自行調整;逾期未進行調整或者調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交易所有權對其采取調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額度、限制開倉、限期平倉、強行平倉等措施。
會員或者客戶應當在不遲于套期保值額度有效期到期前5個交易日向交易所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逾期未申請的,會員或者客戶應當在套期保值額度有效期到期前對套期保值持倉進行平倉;逾期不平倉的,交易所有權對其采取限制開倉、限期平倉、強行平倉等措施。
獲批套期保值額度的會員或者客戶在套期保值額度內頻繁進行開平倉交易的,交易所有權對其采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調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額度、限制開倉、限期平倉、強行平倉等措施。
會員或者客戶在進行套期保值申請和交易時,存在欺詐或者違反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行為的,交易所有權不受理其套期保值申請、調整或者取消其套期保值額度,將其已建立的相關套期保值持倉予以部分或者全部強行平倉,并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由中金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