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套期保值操作應該遵循以下四項基本原則:
(1)品種相同或相近原則
該原則要求投資者在進行套期保值操作時,所選擇的期貨品種與要進行套期保值的現貨品種相同或盡可能相近。只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證兩者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上價格走勢基本一致。
(2)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則
該原則要求投資者在進行套期保值操作時,所選用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與現貨市場的計劃交易時間盡可能一致或接近,這樣,在套期保值到期時,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才會盡可能趨于一致。
(3)方向相反原則
該原則要求投資者在實施套期保值操作時,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買賣方向必須相反。由于同種(相近)商品在兩個市場上的價格走勢方向一致,因此必然會在一個市場上虧損而在另外一個市場盈利,盈虧相抵從而達到保值的目的。
(4)數量相當原則
該原則要求投資者在進行套期保值操作時,所選用的期貨合約上所載明的商品數量必須與現貨市場上要保值的商品數量相當;只有如此,才能使一個市場上的盈利(虧損)與另一市場的虧損(盈利)相等或接近,從而提高套期保值的效果。(由中金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