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事件的爆發,極有可能導致監管層要求相關各方重新評價多空分級基金的各種潛在風險,進而影響其審批進度。
本刊特約作者 王群航[微博]/文
就目前披露的情況看,“8·16”事件表明光大證券在相關業務的內部控制方面明顯存在一些重大缺陷,尤其是在信息系統管理方面問題較多。它足以引起整個證券期貨及基金行業的高度重視。
對基金業最直接的影響,主要在由指數的抗操縱性問題所涉及到的相關產品,其中最為敏感的產品就是多空分級基金。多空分級基金遲遲沒有推出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風險控制。
之前,有關方面已經在多個層級做過論證,盡管有很多人士一再表示風險應該可以控制住,但決策層的擔心和隱憂始終沒有完全被排除,此次“8·16”事件的突然爆發,極有可能會增加監管層一直以來的擔憂,并可能要求相關各方重新評價多空分級基金的各種潛在風險,進而再次影響此類產品的審批進度。
近一年來,累計已經上報的多空分級基金有14只,既有大公司的,也有小公司的;既有權益類的,也有貨幣市場類的。其中在權益類多空分級基金方面,從所跟蹤的標的指數來看,跟蹤滬深300指數的產品有9只,另有2只跟蹤中證500指數,1只跟蹤上證50指數。
“8·16”事件表明,只要具有一定量的資金,上述指數都可以被操縱,所不同的只是操作幅度的差別。在當今的市場環境下,憑借一定量的資金實力,借助股指期貨、融資融券、ETF等交易手段和工具,完全可以實現一攬子專業復雜的套利操作。
雖然各個相關基金公司都嚴格保密,沒有披露多空分級基金的任何細節,但通過觀察市場外圍的一些情況,以及個別媒體披露的蛛絲馬跡,我們大致上可以對多空分級基金有一個輪廓性的了解。
第一,與現有分級基金的杠桿倍數可變之特征不同,多空分級基金很可能都是固定杠桿倍數的,后者是一種創新和進步。關于可變杠桿這一特征的優與劣,筆者已經在本刊2013年3月9日的文章《權益類分級基金有點煩》和3月23日的文章《無懸念的會議》中做過詳盡的分析。至于多空分級基金具體的固定杠桿倍數,很有可能有1倍、2倍、3倍共三個檔次。
第二,還是與現有分級基金僅僅只在B類份額上有杠桿這種單邊杠桿的特征不同,多空分級基金很可能都是雙邊杠桿的,或者說是雙向杠桿的,即A、B兩類份額都有杠桿,像期貨產品一樣,投資者可以從多空兩個方向操作,或買漲,或買跌。
由此可見,一方面,投資多空分級基金時,投資者只要方向判斷正確,都可以獲利;反之,則會虧損,并且,盈利量或虧損額將會隨著所投資品種的杠桿倍數的不同而正相關。另一方面,從多空分級基金的杠桿特點來看,它們總體上是風險大于ETF、小于股指期貨的中間品。為此,有人將多空分級基金稱為“純對賭工具性產品”,這種說法具有一定的形象性。
在此次“8·16”事件中,光大證券動用了ETF、股指期貨等交易手段,其他很多專業投資者還使用了融資融券等交易手段,或為了交易,或為了對沖。同時,由于此次事件中的交易全部被予以確認,很多不明真相的投資者遭遇到了意外的虧損。
未來,如果多空分級基金上市,將會有更多的投資者參與到對于市場整體趨勢的放大投資之中,更多的投資者將因此面對全新的風險考驗,基金市場的規范化建設將面臨新的課題。為此,重新分析和評價多空分級基金及其潛藏的風險,并預防性地積極探求化解之道,值得審慎考慮。
市場瞬息萬變,基金公司其實根本無法防止和控制某些異常情況的出現,但它們可以通過相關情況的設立,來減少突發性風險對于自己公司旗下產品及其投資者的負面影響。當基礎市場行情出現異動,當相關產品所跟蹤的標的指數出現異動,當可交易類基金產品的市價出現異動,當這些產品的成交量出現異動之時,基金公司要做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明確什么是異動,具體的動態量化判斷標準是什么,一旦出現異動,該如何處置等。
作者為北京濟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濟安金信基金評價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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